XXXX大学科研类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类低值易耗品管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精神,本着“科学预算、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障需要”的原则,结合我校科研类低值易耗品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类低值易耗品”是指从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购置用于项目科学研究的低值易耗品。不包括实验教学、专业实训、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过程中使用的低值类物品和易耗类材料,学科竞赛类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在此范围内。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低值类物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又能多次使用,不易损坏的物品,如仪表、维修工具、量具、画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如试剂、燃料、药品、玻璃器皿、电子元件、键盘、鼠标、灯泡、电池、实验小动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低值易耗品管理机制,学校、二级单位(学院、部处、科研平台等)、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承担监管责任,落实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各项管理工作。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现象发生。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类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直接
责任人,对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承担直接责任,确保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使用合法、合规,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采购实施
第六条项目组必须根据项目需求,按照《XXXX大学采购办法》(校国资(2020)10号),采购科研类低值易耗品。
第四章入库、出库管理
第七条 学校不统一设置库房,为了保证日常消耗和维
修需要,各二级单位和项目组对常用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
第八条对于单次线下采购3000元以下或线上采购的低值易耗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入库、出库审批手续。对于单次线下30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必须在所在学院办理入库、学院院长(分管科研院长)审批办理出库手续。学院和项目组要建立入、出库存台账,作为单位内部管理及接受检查监督的依据。
第九条 网上商城采购后,购物清单按照要求在学院或
项目负责人处进行备案,备案后默认入库即出库。
第五章费用报销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费用报销时,经费审批流程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线上采购报销需要:采购发票、订单截图、备案的入库、出库单;线下采购报销需要:采购发票、备案的入库、出库单。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与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相关的业务主
管部门应不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或抽查,实现全过程管理,形成良好的校内监督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审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组织不力或行为不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防疫动物、防辐射等的管
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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