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按照《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2015〕61号)的要求,现就低值易耗品管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现用耐用品的清查登记
请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对现用耐用品按使用人进行集中清查登记(详见附件1),建立台账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分别上报;对现用耐用品中须定期检测的物品清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至总经部。
公司总部各部门的现用耐用品登记台账,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总经部。纸质版台账须经使用人签名确认,电子版台账须登记录入使用人。
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的现用耐用品登记台账,于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至本单位综合部低耗品库房管理员处。纸质版台账须经使用人签名确认,电子版台账须登记录入使用人。请各单位低耗品库房管理员将电子版台账于2015年5月8日前提交至各自公司综合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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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耐用品的定期检测
对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的耐用品,由公司总经部或各分公司(项目部)综合部负责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规定期限对其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完毕后,由检测机构提交书面检测报告,书面检测报告应交与本单位低耗品库房管理员处归档备查。
三、岗位或工种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须根据各岗位和工种
的实际工作需求,设置该岗位或工种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见附件2)。
公司总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部统一核定,经审批后执行。
公司接待中心服务部作业员工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经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部统一核定,经审批后执行。
分公司(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本单位综合部,由本单位综合部秉承“岗位相同,配置相同”原则预审核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部统一核定,经审批后执行。
分公司(项目部)作业员工的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经部门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本单位综合部,由本单位综合部秉承“岗位相同,配置相同”原则预审核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部统一核定,经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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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现用耐用品登记台账
2.岗位低值易耗品建议配置标准
XXXXXXXXXXXX公司
2015年4月20日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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