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
第一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和发放。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所需新购办公用品,先到局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元以上者,须送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方可购买。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第三条 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入库时,经保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单”,凭单入库登记。
第四条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时,需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50元以上的,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批;
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保管人员凭单发
放。属固定资产的用品,须在局财务审计科登记备案。
第五条 属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管理、发放和使用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做到每季度进行实物盘存,公布情况。
第七条 每当申请新购办公用品时,需报告上一次采购办公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库存情况。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
为加强装备处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我处办公用品的使用,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根据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1、低值易耗品,如:碳素笔、圆珠笔、铅笔、笔芯、笔记本、订书机、橡皮、胶水、打印纸、复写纸、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图钉、夹子、文件夹、文件盒、____、拖布、暖壶、灯泡等价值较低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2、高值易耗品,如:硒鼓、墨盒、电话、插座、计算器、鼠标等价值较高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3、高值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4、印刷品,如:稿纸、信纸、记录本以及各科室需要印刷的表格、文件等。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及领用
装备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和保管。
1、低值易耗品和高值易耗品要根据计财处每月下达的可控费用指标,节约经费开支,在不超支的情况下,进行适当定量领用。领用时需填写《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领料单》,先由主管科长审核,再经处长盖章批准后,方可定量领用。
2、高值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或使用者进行管理。领用时使用者需先报主管科长,主管科长再报处长批准,最后由办公室起草报告申请。
3、印刷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印刷资料时,需经主管科长批准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
统一联系印刷厂进行印刷。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
1、低值易耗品的发放:每位职工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发放。
2、高值易耗品的发放:应以旧品换新品,保管人需登记好发放的时间、品名、数量,并由领料人签字。
3、高值办公用品的发放:由科长根据批示后的报告内容,申请处长批准后进行发放。
装 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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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3
各科室、项目部:
为杜绝浪费,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原则,本着“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的宗旨,从合理、实际的角度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及时详细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计划,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须由领用人签
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计划、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
(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后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处罚办法
(一)对干私活或浪费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承担。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分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墨盒及打印纸,u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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