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院的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以下都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物品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管理、负责到人,物尽其用,管用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物品的供应管理工作,应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物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贵重、稀缺、剧毒的物品应严格管理,对价值小数量大的一般物品应简化手续,达到加强管理又方便领用的目的。
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账账相符,
账物相符。
第四条 要配备政治思想好,并具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工作要求,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物品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确需调动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学院各级领导要经常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反对一切铺张浪费和损害公物的恶劣行为。对于工作认真,注意节约,爱护公物的人员应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或处分;并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章 物品的范围、分类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品,包括教学、科研、生产和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材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第七条 物品一级分类(目录附后),学院不能随便变更,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分类目录,由资产管理部门按学院实际情况编制。
第八条 库存物品的记账价格,按购入、调进实际价格计算。其运什费不计入物品价格,此项直接在有关经费中支付。
第三章 物品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第九条 物品的购置计划要根据学院工作任务、库存物品的储备定额和物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经费情况,编制一学期物品购置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各单位预算金额超过3000元的项目购置前须按项目立项,报资产管理部门,且按《学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基建、采购项目运作补充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 物品入库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小组由使用单位分管领导、技术员、物品管理员组成。对贵重、稀缺、剧毒的进口物品,使用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时应注意质量的检查,如有发现损坏、缺少、质量等问题应及时指出,由采购部门按规定办理退、换、赔、补手续。二级归口管理人员对入库物品要及时认真做好有关账务工作,严禁启用未办理入库、领用手续的物品。
第四章 库存物品的管理
第十二条 库存物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分类清楚、定位存放、排列有序、堆放整齐、零整分开,账物对号,标志鲜明,安全整洁,以便收发和检查,并要逐步实行库存物品定额储备制度。
第十三条 库存物品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质量管理,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爆、防变质,对贵重稀缺物品应加强保管,并严格规定发放手续,精确计量和记载。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对多年不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退库,必要时对退库的物品要做质量鉴定。对无法利用的残缺、废旧物品应回收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 在用物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在用物品要有专人管理。低值耐用品使用管理按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办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要认真做好使用登记手续和回收工作,对贵重、稀缺、危险品等物品要专项做好使用记录。使用单位对在用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要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要上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查。
第六章 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人专门管理,要加强对提运、使用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以保证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第十七条 危险品的采购和提运应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 危险品的领用要由专人审批,根据需要限量发放。对剧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盛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
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否则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 物品账单的设置,应按适当集中掌握,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做到口径一致,便于查对和分析研究。各部门设账卡的要求如下:
1.财务科按“行政事业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科目分别设置总账,并按物品一级分类目录设置一级分类账。
2.资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与财务科对口的一级分类分户账及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的物品二级分类分户明细账。
3.各使用单位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建立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口的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的物品账目,并对物品进出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第二十条 财务处理手续如下:
1.购入和调入物品,由经手人和领用人办理收入库手续,填好入库单,报销凭证经使用单位
负责入签章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入账、经费来源主管部门签章 后,向财务科报账。
2.使用单位(实验室)每学期应将耗用的物品,按“三类”物资分类编报损耗明细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销账。资产管理部门每学期将库存物品的进出金额和结余金额报财务科。
3.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的物品,须报送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和财务科处理有关账务。有价调拨校外的物品,统一由财务科办理收款。
4.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年应与财务处对一次账,做到账账相符。
附件:
附一: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一级分类目录
附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二级分类目录
附一: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一级分类目录
(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一、材料一级分类目录:
(1)黑金属
(2)有金属、稀有金属
(3)煤炭及石油产品
(4)木材
(5)水泥
(6)化工原料及试剂
(7)建筑材料
二、易耗品一级分类目录:
(1)玻璃仪器及器皿
(2)各种元件、器件、零配件
(3)实验用小动物
(4)劳动保护用品
(5)三类物资
三、低值品一级分类目录
(1)低值仪器、仪表、教具
(2)低值工具和量具
(3)低值文艺、体育用品

附二: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二级分类目录
一、材料
01、黑金属:钢、铁及其制品
02、有金属、稀有金属:铜(含制品:下同)、铝一、铅、锌、锡、镍、镁、贵重稀有金属、有金属合金、硬质合金、有金属丝。
03、煤炭及石油产品:煤、焦炭、普通石油制品、防锈油脂、润滑油脂、真空油脂、其他油脂。
04、木材:原木、锯木、胶合板、纤维板、其他木制板材、木制品及木制配件、竹材及竹制品、其他。
05、水泥:矿渣水泥、白水泥。
06、化工原料及化学试剂:无机产品、有机产品、医用产品、橡胶、橡胶产品、油漆、其他化工产品、试剂另分类。
07、建筑材料:玻璃制品、石棉制品、云母及制品、陶瓷制品、油毡、沥青砂、石、灰、土、石墨、耐火砖、其他建材。
二、易耗品
01、玻璃仪器及器皿:烧杯、烧瓶、分馏管、冷凝管、玻活塞、玻璃瓶、漏斗、量器、滴定管、测定器、真空活塞、真空管、干燥器、蒸馏器、过滤器、器皿、其他玻璃仪器、石英制品、陶瓷器皿。
02、各种元件、器件及零配件:电子管、半导体、二级管、半导体三级管、集成电路、电容器、电阻、电位器、专用插座、波段开关、管座、集成电路插座、磁性材料、电声器件、微型器件、变压器、整流器材料、接、插、拉、旋零件。阀门、水暖零件、管接头、液压件、传动件、紧固件、小五金。灯泡、灯管、灯头、插头、插座、开关、熔断器、安装材料、电池、电器元件、布电线、绝缘软线、专用电线、电缆、架空裸线、电磁线、绝缘布,带、薄膜、绝缘板、绝缘棒、绝缘套管、电磁制品、电焊条 、焊丝,焊件,研磨材料,炭棒、炭刷、炭电极,冶炼电极,天平附件、光学仪器元件、照像、洗像设备配件,测绘仪器配件,打字机配件,电教设备配件,复印机配件,计算机配件,制冷设备配件,汽车配件,其他仪
器仪表附件。
03、实验用小动物
04、劳动保护用品:工作衣,工作裤,工作鞋,工作帽,围巾,被套,专用手套,面罩,眼镜,风镜,其他防护用品。
05、三类物资:
实验用轻化产品:绝缘纸、印像晒图纸张、其他纸张、胶卷、感光纸、洗涤用产品,塑料制品、其他轻工产品、空白录音带、入造纤维制品、绵纺织品,丝绸纺织品、毛织品、纱线类、废纱布。
五谷类:植物油、动物油脂、蔬菜水果、动物肉,食糖、其他饮食品。
印刷办公用品、照像用品、装订、刀片、打印用品,各种笔、墨汁、颜料、卫生医疗用品,其他办公用品。
三、低值品
(一)低值仪器仪表、教具
01、温、湿度仪表:铜热电阻、铂热电阻、热电测温元件、各种热电锅、测温毫伏计、温度仪表、冷端补偿器等。
02、压力仪表:压力计、压力表、真空表、煤气表、减压器等。
03、流量仪表:水表、油表、流量计、各种流体用阀门等。
04、转速表
05、电声器件表头类: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功率表、电度表等。
06、电阻器
07、分流分压器
08、蓄电池
09、低值光学仪器:透镜、面镜、放大镜、解剖镜、钠光灯等。
10、低值土工仪器
11、低值标本模型
12、小微型电机类0.6KW以下的电机
13、仪器配件:天平配件:丝码、砝码、横梁等;显微镜配件:镜头、物镜、目镜;显微镜灯;接目镜尺;测物镜尺;电温镜台;显微镜描绘器。
14、机床配件:卡盘、顶针、钻轧头、车刀排等。
15、电器用具:电炉、电风吹、200MM以下小电扇等。
(二)低值工量具
1、五金交电工具:钳子、锤子、罗丝刀、锉刀、扳手、钢锯弓、手摇钻、各种刀、皮带冲、手摇砂轮机、划线规、手摇泵、皮风箱、喷水抡等。刃具:钻头、铰刀、滚刀、丝锥、板牙、齿轮刀具。竹木工具:创刀、凿子、木工锯、斧头、木工锉等。起重工具:手拉葫芦、千斤顶、滑轮等。
2、生物解剖及医用工具
3、仪表修理工具:
4、量具:卡尺、千分尺、千分表、架、量规、角度尺、水平尺、角度量规、塞规、量针、线规、齿轮量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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