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篇1: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资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赢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控制及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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