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劳动关系的特性。
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2.简述合作的含义及根源。
房屋契税怎么算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合作的根源“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和“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
3.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具体特点如下: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表现和基本特征:
1)劳动关系类型的单一性 2)劳动关系内容的国家计划性
3)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行政性4)劳动关系主体利益的一体性
(二)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的表现与特征
1)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运行规则还有一定的差别。
2)在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上,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并存。
3)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和行政配置机制同时对劳动关系发生作用。
4)劳动关系调整还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
5)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发展趋势
1)劳动关系主体利益明晰化2)劳动关系形成合同化3)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4)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
4.简要回答劳资合作的特征。
(1)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属于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
(2)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
(3)劳资双方将对抗的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的力量
(4)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就公平分享
5.简要回答独裁/剥削管理模式的管理方对待工会的措施。
(1)技术变革
(2)灵活的就业安排
(3)在集体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
(4)停工和迁厂
6.简述雇主组织的角和作用。
答:雇主组织的主要作用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具体讲,雇主组织主要从事四种活动:(1)参与谈判(2)解决纠纷(3)提供帮助和建议(4)代表和维护
7.独裁/剥削管理模式特征:强制性、专断性、独裁性、有限的忠诚性:对待工会措施:技术变革,灵活就业安排,在集体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停工和迁厂
8. 简要说明权威/宽容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以及对待工会的措施。
(1)主要特征: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
(2)对待工会的措施:(1)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2)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9.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特征:自主型组织设计、雇员参与计划、人事与就业政策旨在满足雇员改变了劳资双方的”你我对立”关系,通过雇员广泛参与管理实践,融洽了劳资双方的关系
10.简述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评价
(1)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指出使企业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工作模式;
(2)新古典经济理论将生产效率等同于盈利,从而忽视了劳动关系中的“政治”方面;
(3)新古典经济理论建立在把管理人员视为所有者利益的理人这样一种过于简单的管理思
想之上;
(4)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理性的局限性;
(5)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解释管理者自身价值观在决策过程的作用。
11.简要评价劳动过程理论。
(1)降低生产所需技能受到普遍质疑。(2)布雷弗曼的理论只考虑管理方对工人的直接控制,而忽视管理方对工人的间接控制。
12.简述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
①员工持股计划②质量圈③共同磋商④工人董事⑤工作理事会⑥建议方案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3.简要回答我国工会组织体系的设置。
(1)基层工会组织
(2)乡镇、城市街道基层工会联合会
(3)地方总工会
(4)产业工会
(5)中华我国总工会
14.简述工会的职能分类。
工联工会,福利工会,政治工会
工联工会:通过集体谈判为会员谋求经济利益.
福利工会.不仅关心会员的经济利益与劳动权益,而且关注更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
政治工会,主通过政治结盟或法律规范来维护会员利益.
15.简述工会的组织原则及其体现。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会组织的建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二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16.简述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为劳动关系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本框架。
(2)为劳动关系的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3)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环境。
17.简述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所具有的主要功能。
(1)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
(2)解决纠纷。劳动法不仅赋予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保障权,而且还规定了保证这些权利实现的司法机制,这是民主法制的基本要求。
(3)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低工资、最低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安全卫生标准等。
18.简术英国学者罗恩·比恩在《比较产业关系》一书中提出的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五种角。
答:(1)政府扮演第三方管理者的角,为劳资双方提供互动架构与一般性规范;
(2)政府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通过立法规定工资、工时、安全和卫生的最低标准;
(3)如果出现劳动争议,政府提供调整和仲裁服务;
(4)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雇主;
(5)政府还是收入调节者。
19.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女工保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1)就业权利的保障(2)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3)四期保护(4)保护设施和保健措施
20..简述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
(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2)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4)停工期间的工资;(5)破产时工资之优先权;(6)工资的诉讼保护。
21.在我国《劳动法》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哪些主要因素? P183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2.简要回答劳动法的本质。
一是劳动法的主旨是保护雇员即劳动者的利益;
二是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是劳动关系双方所
23.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简要回答“过失性解除”的规定。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关于六一儿童节的手抄报(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四种情况都是劳动者本身原因造成,属于主观上过失,因而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受提前通知期的限制。
24.论述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如无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取经营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取得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与中国企业订立的在国内履行的劳动合同。
(2)内容不合法: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等低于集体协议的标准。集体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个别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集体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当事人规避法律订立的劳动合同。
(3)严重违反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如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威胁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签订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确认。
25.简述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答: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具体做法:(1)提出要求。书面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和理由(2)做出答复。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同意、不同意或提议再协商。(3)签订协议。在变更协议上签字盖章即生效。
26.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有哪些?
答:(1)是否需要提前通知(2)逾期终止的法律后果(3iphone闪退)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4)办理相关手续
27.什么是劳动合同?其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沈阳的大学
(1)劳动者的义务:劳动给付的义务、忠诚的义务、随附的义务;
(2)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劳动报酬给付的义务、照料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等。
28.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其条件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规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活动。
条件有:(1)履行主体明确(2)履行标的明确(3)履行期限明确(4)履行地点明确
29.简要回答“诚实谈判”通常包括的内容
(1)双方全面并开始谈判
(2)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
(3)任何一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
(4)任何一方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展。
(5)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30.我国有关诚实谈判协商代表的职责是
(1)参加集体协商;
马的成语故事(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1.试述我国法律在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方面规定的法律责任。
(1)关于妨碍职工行使结社权和阻挠工会建会工作的法律责任;
(2)关于对工会工作人员打击报复、侮辱诽谤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
(3)关于解除参加工会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的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关于阻挠工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5)关于保障工会经费收缴的规定
32.试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及其救济。
①实行差别待遇。②拒绝集体谈判。③控制干涉工会。
①关于妨碍职工行使结社权和阻挠工会建会工作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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