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传承与传播途径研究分析
MING RI FENG 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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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教  研  究
文|袁淑容 石林 王菁
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传承与传播途径研究分析
摘要:民族民间音乐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外来文化随着科技发展、网络普及纷纷融入国人的生活。我国民族音乐在这个大环境下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为此我们在高校间展开调查,从不同角度分析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情况和传播途径,并对所得结果提出合理建议,以期求得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更好发展与传承。
关键词:民族民间音乐;传承现状;传播途径;传承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不断流失。近几年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民族民间音乐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传承发展趋势也关系到传统文化弘扬和保护。而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新兴力量,对于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
与弘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我们以非音乐专业大学生这一体为研究对象,从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传承与传播途径的角度,在全国各高校间展开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建议,旨在推动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一、调查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承与传播的意义
如今是一个多元文化并从的时代,中西文化的交融,构成了现在中国的文化主题,随着外来文化的不断涌入,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当代大学中,很多人对传统文化知道的少之又少,至于民族民间音乐很多人连基本的概念都没有。但是大学生也正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一批人,他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对未来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即使现在大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的了解很少,但是一旦到了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改善起来相对与其他体确实最容易的。另一方面民族民间音乐对大学生本身的人文精神培养也有很大的意义。曾有学者批评我们现在的大学培养的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今我国在人文精神培养教育方面的一定程度的缺失。民族民间音乐承载了浓厚的人文情怀,包含着我们民族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思想和艺术道德,而传承民族民间音乐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对自身的审视,增强我们的民族意识,获得属于我们自身的独特的人文内涵。
二、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承情况如今音乐已经成为大学生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这个流行音乐备受关注的环境下,民族民间音乐却被很多大学生疏远,在大学
的传播与传承还很小众,不能被广大在校学生欣赏。本次调查我们共得到516份有效问卷,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的调查结果,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承情况进行分析:
1、女生对民乐的喜欢和了解程度普遍比男
生高
调查结果显示,在高校中虽然男女生均对民族民间音乐了解不多,但对待民族民间音乐的态度仍有不同。在接受调查的人中,女生中有56.6%的人表示有机会一定会更加深入的了解民族民间音乐,而男生则只占43.7%;其中不会去了解的男生人数比女生多了6.1%。对于相关的课程及讲座愿意去听的女生人数也比男生多。92.7%的女生认为当代传承民族民间音乐有必要,而男生这样表示却只占87%,其余的男生则认为没有必要或者无所谓。调查结果也显示了女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的了解人数远远超过了男生,女生在了解民族民间音乐的人数占19.4%而男生却只有9.9%,其实女生和男生对自己家乡民歌的了解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对自己家乡的新歌不是很清楚,但是会唱民歌的女生却比男生多了6.1%。
由此可见,女生比男生更加支持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传承与传播,而且愿意去积极了解,但男生女生中支持其传承的占绝大多数,只要学校提供教学或者实践的条件,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投身其中去了解民族民间音乐。
2、各高校学生对民乐都不太了解,但相对而言华中地区较好而西南、华南地区较差
问卷中我们按照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的区域进行划分,从问卷调查反馈的结果来看,全国各地不了解民族民间音乐的大学生还是占绝大多数,但不同地区的大学对待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承与传播的态度有所不同。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南省以及湖北省)的高校在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与传承方面好于其他地区。在华中地区大学生了解民族民间音乐的人数多于其他地区高校的在读生,占华中区总访问人数的38.5%,而其他地区普遍为百分之十几,最少的是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只占总人数不到百分之十。此外华中区调查的学生中并没有人完全没有听说过民族民间音乐,这种现状在其他地区是没有出现的。虽然华中地区关于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的现状相对较好,但其他地区仍有所欠缺。
3、相比理工科,文科及其他专业的学生对民乐的了解更多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理工科的学生中了解民族民间音乐的人数要比文科以及其他专业少了将近一半。从整体来看听说过但不是很了解民族民间音乐的人占绝大多数。文科学生中完全没听说过民乐的人占4.6%,理工以及其他学科只有不到3%的人数。在对“是否喜欢听民族民间音乐”的调查中发现:文科专业相比于其他专业喜欢听民乐的人数最少,不喜欢听民乐的人数最多,理工科喜欢听民乐人数比例相差不多,但理科不喜欢听民乐的人数占9.6%,工科只占5.6%。除了理工科、文科之外,其他专业对民乐的喜爱程度要好很多,喜欢的人数占47.4%,是所有专业中比例最多的,不喜欢的人数占5.3%,是所有专业中比例最少的。通过调查人们喜欢的音乐类型,我们发现现在各个专业学生普遍对比较喜欢流行
音乐,其人数比例都在60%以上。文科、理工科喜欢民族民间音乐的人数比例差不多均为16.7%。而其他专业就较少,只有7.9%。
三、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播途径分析而随着民族民间音乐的宝贵性被发掘,如今在大学生之中民族民间音乐主要传播途径有:学校社团活动、课程、互联网等媒体、身边的亲戚朋友、课外兴趣班等等。以下就主要传播途径:学校社团活动和课程进行分析。
1、各高校开设有关民乐的课程均较少,但如果有相关讲座大部分学生还是愿意去参加
从问卷反馈情况来看,在受访者中,约20%的同学学校中开设了3门或以上的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约33%的只有一两门课程有关,甚至有28%的表示完全没有相关课程,其余则不了解。受访者中约31%的同学是通过学校开设的课程对民族民间音乐有所了解和学习。而对于这些学校开设的有关课程,约32%的同学表示很喜欢并且会特地选修进行学习,约61%的同学表示没什么兴趣但是愿意去听并了解,但是仍有约7%的同学表示完全没有兴趣。在“如果学校举办民族民间音乐的讲座你会去听吗”这一问题中,约19%的同学表示“当然会去”,而17%的同学不感兴趣,有约64%的同学只表示“可能会去”。
2、社团是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传播的现有主要途径,但仍有一部分同学对其不感兴趣
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者中,约有20%的同学是通过社团对民族民间音乐有所了解的。而约有69%的同
学表示学校中有与民族民间音乐相关的社团,但有26%的同学表示没有,其余则表示没有了解。对这些社团,约有49%的同学感兴趣,但有约42%的同学表示完全不感兴趣,其余9%的同学兴趣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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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文  科  学
自己喜欢前卫的事物,每个具有时代感的事物都会吸引到我,由西方传到国内的即兴街头艺术涂鸦艺术深深吸引了我,那种毫不收敛的大胆的创作风格完全符合自己的意志,用鲜明,外形夸张,而且这种街头形式会随处可见,让众人都能感受到你的彩表现于绘画情感。
进入高校后渐渐发现彩的运用表现应该要回归原本,所以自己喜欢步入森林中感受大自然的原本与真实,每一处的细节,这不是人为决定的,这是自然本身的彩,慢慢的自己会萌生出对自然与生命的感悟,这是令人欣喜的,仿佛自己已经融入大自然的生命中,无数灵感,彩汇入脑中,这是一种自己需要亲身经历的过程。
所以说自己认为,彩和绘画情感是需要同步成长的,情感需要自己在人生成长中不断的积累,而彩也源自于情感,情感丰富的话,彩表现的方式也会呈现出多样化,这样的话情感与彩的培养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如同培养一个婴儿
般的过程,需要你自己的感同生受。不过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欣赏我们画的人能够感受到我们的作品中彩所要表达的东西,能够形成作者和观赏者之间的共鸣。毕加索说过,彩和形式一样,与我们的情感形影不离。彩最丰富的艺术语言能够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它有沟通人与物关系、传递信息、影响人们心理、表达感情、享受生活等功能,它能引起不同的心理感觉和情感联想,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但是彩的情感体验不是绝对的,它会受到很多客观条件影响,特别是个体对于彩的视觉和知觉经验造成了情感体验活动的不同性质。所以自己还得努力培养自己的情感,使之能够更好的与彩汇合创造更好的作品。
四、结论
通过该课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摆脱一切障碍,放入自己绘画时的真情实感到画面中才能够造就强大的彩表现,自己认为一个合格的艺术创作者就应该靠情绪去作画,艺术本该就和情绪相辅相成,有了情感才会造就艺术,有了情感波动才会出现多种多样的彩变化才会有多种多种多样的的画作,这样才能算是一种对艺术本源的追求,用生命情感去铺垫真实的本质的艺术,这才是自己想要的艺术人生,这
样的去创作才能够与将要观赏你作品的欣赏者产生共鸣,这样才能构成一种和谐,让艺术的历史长河绵绵不绝的流淌下去。(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
作者简介:胡安全(1991~),男,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动画艺术。
参考文献
[1]无锡南洋学院学报2008年第一期姜金泽浅议彩的情感体验文科 专业
[2]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第一期崔丕鑫论彩的情感与和谐因素
[3]利用彩绘画的技巧突出作品的情感邓腾;廖漫云《才智》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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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们可以感受到权利的桥梁,之所以会将权力也看作是物的一种,还要从民事法律客体的认定说起。
民法关系客体是存在于法律之中的,用于对法律的解读,物的感官更具体,更方便人们理解,所以从古代开始,人们对于物就有相关的规定,古代的法律一般是比较粗糙的,偷鸡摸狗会杖责,重则杀头,对于这些处罚的产生还是源于人们对物本身的认识,该物品的支配权在A 身上,A 作为该物品的主体,B
对该物品没有支配权将该物品占为己有,这就违反了人们对物的规定,就会受到一定的惩罚。严格意义上说物是行为的客体,但是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也被看作是物,这样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行为,就理所当然的包含在法律的规定之中。
权利背后所存在的人本身的利益是法律所保护的,法律上设定的每一种权利,例如对未成
年人保护的权利,遇到伤害的正当范围权益背后都是在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现如今由于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涌现,诸如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也越来越常见,这也让法律不得不将权力归纳到物的范畴之中,从而使法律的范畴得到扩展,从最大限度上对人们的权利予以保护。
六、结语
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障,民法更是人民生活必不可缺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保障的社会,当然我们的行为也受到了限制,这些限制是十分必要的,物在整个民法体系中是最为重要的,离开了物法律也失去了其本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人类的起源和发展中我们就能看出法律其实是一直存在的,由最简单的规则渐渐演变为今天有具体规定的规则,没有脱离规则本身,但越来越完善。我们作为客观存在的主体,不仅要遵守法律,也要明白是法律带给我们的安逸生活,稳定的秩序。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都不能跳出法律的保护,科学进步的再迅速,法律也会随之变化,我们需要法律,
法律为我们服务。物作为法律的基础,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是我们与法律之间的媒介,世界在变化,生活的方式在变化,我们对物的解读也会随着这些变化而变化。
(作者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作者简介:柴慧婕(1982~),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1]常鹏翱.民法中的物[J].法学研究,2008,02:27-39.
[2]张颖娟,王炳艳.析民法中的物[J].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5,02:23-26.
[3]袁璐,陈实.民法中“物”的剖析[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5,07:92-97.
[4]陆宏彬.试论民法中物权的优先效力[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4,10:54-56.
[5]朱玉德.德国民法中物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1,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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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与3.2的分析结果中我们得到,我国高校对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还不够重视,很多高校没有与民族民间音乐相关的社团和课程,有不少同学对民族民间音乐感兴趣并且热衷于了解和学习,且有大部分同学虽然不感兴趣但仍愿意去了解
四、大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的热情不高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大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热情不高主要有以下原因,民族民间音乐没有跟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学生了解的途径太少,宣传力度太小。为此,学校应该开设更多的课程让学生去接触民族民间音乐,更多的了解它,才能更加的去喜欢它,去接触它。另一方面,社团也要组织
更多的相关活动去宣传民族民间音乐,当然民族民间音乐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实时的创新,成为雅俗共赏的音乐,让更多的人去接受它,喜爱它。
五、总结
通过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我们也大体掌握了民族民间音乐的在高校的传承与传播的现状,即使现在民族民间音乐在高校的传承与传播现状并不理想,但通过到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从而到改善这一现状的方法,使民族民间音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和了解,这也是我们调研的目的所在了。
民族民间音乐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就像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一样,虽然历经磨难,但是他的精华和
本质已经在我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了。民族民间音乐也许不会被每个人了解,但是其中的文化与感情定会一代代传承下去,民族民
间音乐不会消失,我们一面在传承和传播民族民间音乐,一面也在谱写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民族民间音乐。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课题编号:合肥工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201510359070)
参考文献
[1]周兴国,康凤伟.学校教育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有效对接[J].艺术教育.2014(11):72
[2]王宏.论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发展[J].音乐大观2014(5):114
[3]张美玉.我国高校民族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大众文艺:学术版.2012(4):26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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