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板报内容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海市人民政府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和要求∙【公布日期】2006.03.10
【字 号】乌党办字[2006]10号
【施行日期】2006.03.1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党办字〔2006〕10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自2001年实施旧城拆迁改造以来,我市加快了居民住宅小区建设,提高了居民的居住水平和质量,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但是,目前存在的拆迁难问题,影响了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旧城拆迁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新旧城区建设步伐,市委、政府决定,成立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彪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志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朝鲜人口有多少
  梁树平市委副秘书长
  魏艾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旭汉海勃湾区委副书记
  莎仁高娃  乌达区委副书记
  王有军海南区委副书记
  信 蕊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孔庆文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陈 洁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张志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傅庭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静市监察局副局长
  雍炳炜市建委主任当前热门专业
  訾 平市建委副主任
  李建英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云涛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晓东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呼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瑞霞市工商局副局长
  申向东海勃湾区法院院长
  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旧城拆迁工作;把握全市旧城拆迁的宏观决策和指挥领导;协调解决旧城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小学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市旧城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副主
任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海勃湾区法院院长申向东同志兼任。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旗下讲话 母亲节
200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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