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25
【字 号】顺政发[2012]15号
【施行日期】2012.04.25
上海十大女装品牌【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顺政发〔201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12年4月18日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规定节假日海南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北京市顺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的各
项方针政策,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打造临空经济区,建设世界空港城”的奋斗目标,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使顺义区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区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定性、定量、定时”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政府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第二章 区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四、国庆节高速免费时间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
  五、区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六、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七、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区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区长离京(出差、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区政府工作。
  九、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
  十、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在区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区的第一要务,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三、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十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增强预防和应对能力,保障公共安全。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重大决策前期的调查研究,
玫瑰花多少朵的含义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
  十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及重点区域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及其规划、各项重要改革、机构设置方案和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及预算外财政大额资金支出、社会管理事务以及关系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由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和决定。
  十八、区政府各部门提请区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研究或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充分协商;涉及镇、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的,要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众切身利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九、区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区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反馈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一、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法定职责,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区政府各部门提请区政府决策的涉及法律的事项、提请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前应经过法律论证和区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向市政府备案。
  二十三、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的规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协调一致。要按照《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1号)报区政府备案,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
  二十四、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要求,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十五、区政府建立重大合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各部门提请区政府审议的拟以区政府名义签订或区政府授权相关单位签订的重大合同,报送区政府前要经过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各部门自行签订的合同也应由本部门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合同签订后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十六、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执法资格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争议裁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第六章 加强政务公开
  二十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并设立新闻发言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八、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十九、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笔记本电脑键盘不能用怎么办  三十、凡涉及众利益、需要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区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三十一、区政府要依法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和询问,接受执法检查,办理议案或建议;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通报工作,办理提案,
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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