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军和武警部队⼠兵考⽣录取⼯作今天圆满结束,5700余名部队⼠兵考⽣被34所军队院校录取。
据统计,全军和武警部队数万名⼠兵参加了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统⼀考试,录取⽐例为10:1,被录取的考⽣90%为本科,10%为⼤专,60%为部队急需的指挥专业,40%为通⽤性技术专业,共约210个专业,录取分数线与往年相⽐平均提⾼20分。被录取的考⽣中,⼤学在校⽣、⼤专毕业⽣⼠兵占录取数40%,⾼中⽣⼠兵占60%。
据悉,录取结果将于7⽉23⽇向全军和武警部队公布,查询电话和址为:************(地⽅线)、0201-736801(军线)。
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兵学员⼯作(以下简称招⽣⼯作)已经全⾯展开。我们就有关政策规定问题,请特约顾问给予解答。 今年军校从现役⼠兵中招⽣数量⽐去年略有增加。其中,将⾸次允许⼤专毕业⽣⼠兵报考军事院校本科专业,经2年培养合格后分配部队担任军官职务。这类考⽣需是在⼊伍前参加全国⾼考、由省级招⽣部门录取、取得全⽇制⼤学专科学历且在教育部学籍注册的⼤专毕业⽣⼠兵;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2011年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1岁参加今年考试。
从解放军招⽣办公室了解到,⼤专毕业⽣⼠兵可报考重庆通信学院、南京政治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后勤⼯程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军事指挥交通学院、乌鲁⽊齐步兵学院、昆明步兵学院、第四军医⼤学等9
所军事院校的⽆线通信指挥、新闻学、基层⽂化管理等 11个专业,招收总数900余名。
问:招⽣⼯作总的原则是什么?
答:招⽣⼯作是建设军队⾼素质⼲部队伍的基础⼯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质量。
问:⼠兵报考军队院校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军校录取条件 答:今年,总部对军队院校招收⼠兵学员对象范围作了⼀些调整。具有⾼中毕业⽂化程度或者同等学⼒的⼠兵,普通⾼等学校在校⽣⼠兵(含直招⼠官),⾮统招、⾮全⽇制以及函授、⾃考的⼤专毕业⽣⼠兵,可参加⾼中⽣⼠兵招⽣考试。⾼中⽣⼠兵,⾮统招、⾮全⽇制以及函授、⾃考的⼤专毕业⽣⼠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2012年1⽉1⽇),普通⾼等学校在校⽣⼠兵或者少数民族⼠兵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义务兵考⽣必须服现役满1年,⼠官考⽣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作满半年(截⽌2012年6⽉30⽇);⾝⼼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考核。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专毕业⽣⼠兵(含直招⼠官),招⽣对象及条件为:参加全国普通⾼等学校招⽣统⼀考试、经省(⾃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室统⼀录取、取得全⽇制⼤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
部⾼校学⽣信息数据中⼼注册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2012年1⽉1⽇),少数民族⼠兵、2011年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专毕业⽣⼠兵,年龄可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不得推荐;其他按《中国⼈民解放军院校招⽣⼯作条例》有关规定执⾏。
问:⼠兵考⽣的报考志愿如何确定?
答:军队院校招⽣专业分为指挥类和⾮指挥类两⼤类,每⼤类包括若⼲具体专业。考虑到有些专业⼠兵基数较⼤、有些基数较⼩,并且有些专业招⽣数量少,有的单位没有下达相应报考计划,为避免出现有的专业报考过热,有的专业考⽣不⾜甚⾄很少,以及不按报考计划填报志愿等情况,⼠兵考⽣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问:⼠兵⽂化统考科⽬有哪些?各占多少分?
答:⾼中⽣⼠兵⽂化统考科⽬为“3+综合”,“3”指语⽂、数学、英语,“综合”由政治、物理、化学三科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语⽂、数学成绩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政治成绩占80分,物理、化学成绩各占60分)。⼤专毕业⽣⼠兵专升本⽂化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学语⽂150分,⼤学英语100分,科学知识综合150分(其中⾼等数学50分、物理25分、化学25分、历史25分、地理25分),军政基础综合200分(其中军事知识120分、政⼯
基本知识80分)。各科考试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问:⼠兵⽂化统考具体⽇程怎样安排?
答:⼠兵考⽣⽂化统考时间为6⽉7⽇⾄8⽇,7⽇上午9时30分⾄12时:⾼中⽣⼠兵考语⽂,⼤专毕业⽣⼠兵考⼤学语⽂;下午15时⾄17时30分:⾼中⽣⼠兵考数学、⼤专毕业⽣⼠兵考科学知识综合。8⽇上午9时30分⾄12时:⾼中⽣⼠兵考综合,⼤专毕业⽣⼠兵考军政基础综合;下午15时⾄17时:⾼中⽣⼠兵考英语,⼤专毕业⽣⼠兵考⼤学英语。
问:⼠兵考⽣加分项⽬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更好调动⼴⼤⼠兵爱军精武积极性,进⼀步提⾼⼠兵学员招⽣质量,增进招⽣⼯作公信度,2012年总政出台了有关通知,各个⼤单位在此基础上进⾏了细化。
(⼀)⼠兵考⽣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在其⽂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化科⽬考试原始成绩的15%加分投档:
1.本⼈被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2.⽗母为烈⼠的(含⾮军⼈)。
3.⽗母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
(⼆)⼠兵考⽣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在其⽂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化科⽬考试原始成绩的10%加分投档:
1.本⼈荣⽴⼀等功或战时⼆等功的。
2.⽗母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3.⽗母在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
(三)⼠兵考⽣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在其⽂化统考成绩基础上,按⽂化科⽬考试原始成绩的5%加分投档:
1.本⼈荣⽴⼆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
2.⽗母符合下列条件之⼀的:①在国家划定的⼆类边远艰苦地区或⼀类、⼆类岛屿⼯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部;②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特类岛屿⼯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部;③在飞空勤⼲部、停飞不满⼀年或达到飞⾏年限的空勤⼲部;④在舰艇⼯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部;⑤在涉核⼄种以上场所⼯作累计满15年并享受⼆等以上保健津贴的现役⼲部。本条适⽤于符合上述条件之⼀的军队病故⼲部、当年转业复员或退休⼲部。
3.⽗母为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部队、任务部队连续⼯作满5年的现役⼲部。
(四)⼠兵考⽣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在其⽂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1.⽗母为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部队、任务部队连续⼯作不满5年的现役⼲部。
2.参加军区级以上单位赋予的重⼤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武竞赛、抢险救灾、反恐维稳、联合国维和等重⼤军事活动中完成任务出⾊,并荣⽴三等功的。
(五)少数民族地区⼊伍的少数民族⼠兵考⽣,在其⽂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地区⼊伍的少数民族⼠兵考⽣,在其⽂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军队⼲部累计或连续⼯作年限计算,均截⽌2012年6⽉30⽇;同⼀考⽣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分值的⼀项。
问:⼠兵考⽣加分须按哪些程序进⾏?
答:⼠兵考⽣加分⼀般按以下程序进⾏:(⼀)⼠兵考⽣本⼈提出书⾯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时间为2012年5⽉31⽇。(⼆)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对⼠兵考⽣申请进⾏初审。师、军级单位政治机关逐级复审,报军区招⽣办公室。(三)军区招⽣办公室研究提出加分⽅案。旅团级单位在本级范
围内,对本单位获得加分⼠兵考⽣名单、加分分值和主要依据,进⾏不少于7个⼯作⽇的公⽰。(四)各级政治机关应及时受理众对公⽰对象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出妥善处理。经查实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所加分值,属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和相关⼈员责任;符合加分条件未得到加分的,须按规定予以纠正。全军招⽣录取⼯作开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问:考⽣试卷如何组织评判?
答:为保证考⽣试卷评判公平公正,所有考⽣试卷经严格密封后,将委托地⽅院校评判和统计成绩。同时,还将采取⼈⼯校对与计算机校对相结合的办法,对考⽣试卷评判和成绩统计进⾏认真核对,确保准确⽆误。
问:⼠兵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按照总部关于招⽣⼯作实施“阳光⼯程”的要求,全军招⽣办公室将通过电话查询系统和政⼯,统⼀公布⼠兵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各军区也将在军区、政⼯及时公布考⽣成绩和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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