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对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运动项目项特征的研究
对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运动项目项特征的研究
------以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为例
摘要:1983年田麦久和他的同事将运动项目的类属聚合命名为“项”,揭示项训练基本规律的理论命名为“项训练理论”。技能主导表现类项作为“项训练理论”的一个分支包括表现难美性和表现准确性两大类,其中表现难美性项主要是指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跳水、花样滑冰、花样游泳、冰舞、武术(套路)、自由式滑雪、滑冰等。
本文主要选择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这三个项目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这些具体项目去分析表现难美性项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和个性特征,得出以下结论:(1)体能共性特征表现在:身高偏低,体重较轻;形体优美、肢体比例适宜;神经过程的均衡性和灵活性高;视、听、触觉及本体感觉灵敏准确;静力耐力好;平衡能力和稳定性好。(2)技能共性特征体现在:本体感觉的精确和对身体姿态控制的能力强;快速用力运动节奏合理;在规则限定的条件下,自如地克服体重以及外界阻力;熟练掌握各种专门器械等。(3)战术运用共性特征体现在:动作连贯性是得分的前提;难度系数是得分的关键;动作编排上的扬长隐短;合理布局动作。(4)心理共性特征体现在:注意力高度集中并具有良好的持久性;善于自我调节保证具有良好的心理状态。(5)智能共性特征体现在:具有较
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注意力集中、善于思考和记忆动作;善于现察、分析和判断动作。(6)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项目的美学本质不同。(7)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的难度动作、难度系数各不相同,动作衔接难度不同。(8)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的技术发展趋势不同。
关键词:表现难美性;项;特征;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
1前言
1.1选题依据
项训练理论是我国学者田麦久先生根据一般训练学和专项训练学存在的不足提出的一种补偿训练理论,以项为基本单位去认识和概括同类届竞技项目的共同特点,既能够获得远远大于一个单项运动实践的视野,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去把握几个或几十个运动单项共同的训练规律、又不会因受到其它类届项目不同特点的约束,而使得一个项的共有规律无法显现出来。项训练理论的提出相建立,在一般训练理论和专项训练理论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既是一般训练理论的延伸,又是专项训练理论的拓展,通过项训练理论这新的层次,把运动训练理论体系中原有的两个理论层次紧密地联接了起来,可以说是体育界的一大创新。从此,一般训练学、项训练学、专项训练学这样三个层次理论体系得到确立,一般训练学适用所有的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项训练学”适用于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理论,
而“专项训练学”适用于一个运动专项的运动训练学理论。项训练理论起源于一种分类的构想,1984年,田麦久提出了“分类训练学”的设想,1987年在发表了《项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1990年在北京亚科会上发表了《项训练理论的建立与应用》,1998年出版了《项训练理论》专著,2000年出版了《运动训练学》,并且在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中,把《项训练理论》列为重要的一章,这表明项训练理论已经得到体
育理论界的认可,同时也说明了该项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对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具有一定导向作用。
项训练理论依运动项目所需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将所有的运动项目分为体能主导类和技能主导类(简称体能类及技能类),继而以一个项目体能或技能的主要表现形式或特征作为二级分类标准,把体能主导类项目分为快速力量性、速度性及耐力性三个亚类,把技能主导类项目分为表现难美性、表现准确性、同场对抗性、隔网对抗性及格斗对抗性五个亚类。表现类项一般是指表现难美性和表现准确性项,表现难美性项主要包括在水、陆、空、冰等不同场地竞技项目,包括徒手和持器械的项目,如跳水、体操、花样滑冰、花样游泳、武术套路等。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湃的各竞技运动项目以其复杂的技艺以及表现人体美、技术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特有艺术魅力吸引了广大约体育爱好者,持别在青少午和儿童中引起了浓厚的兴趣而得到广泛的开展。尽管这些竞技运动项目有的是在陆地上,有的是在空中、在水上或冰上进行运动;运动员有的是在特定器械上或者手持各种器械,或是在与同伴的相互配合下完成动作,然而,各个项目在竞赛中均依运动员所完成动作的难度、优美程度和稳定性来评定成绩。
并且项训练理论的观点认为同项的运动项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亲缘关系,一般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结构与运动成绩的决定因素
相似,训练的方法手段也相似,因此可以相互借鉴和参考。如足球、水球和曲棍球的进攻和防守战术;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的发球、接发球技术;马拉松跑、长距离游泳和公路自行车运动员对心血管系统功能和肌肉耐力的要求;艺术体操、技巧与花样游泳的动作创新与编排技巧等[1]。竞技体操和竞技跳水两大项都是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的竞赛项目,并且是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的典型代表,也是我国的优势竞技项目。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荣获的51枚金牌中,跳水和体操分别获得了7枚和9枚金牌,为我国在世界竞技体育舞台争金夺银和繁荣我国体育事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武术是我国的国粹,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一项运动项目,是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象征,具有内外合一,形神兼备民族风格的竞技武术套路也是属于技能表现难美性的项目。本文通过对我国优势竞技项目、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的典型代表:竞技体操、竞技跳水和竞技武术套路进行研究,研究它们属于同一项的运动项目在运动技能,训练方法,比赛制胜点等方面的共性特征的同时,发掘它们的差异性特征,以期为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目提供理论支持。
1.2文献综述
通过登录中国期刊网,以“项、技能主导表现难美、体操、武术、跳水”为搜索主题;以1995年至今为
检索范围,查阅到相关文献150余篇,通过我校图书馆、超星图书馆查阅到相关的书籍15部,利用百度、谷歌等互联网搜索引擎获取部分相关文献资料。对所检索到的文章按其研究内容进行分类综述:
1.2.1概念的界定
1.2.1.1表现难美性项
表现难美性项主要包涵的项目有竞技体操、艺术体操、武术、跳水、花样游泳、花样滑冰等。这些项目训练、比赛的评价是在一定规则下的主观评价。它们不但要求基本姿态美、基本技术美、身体动作运用美、各种造型的动作美,而且要求动作新颖独特,难度高[1]。
1.2.1.2竞技武术套路
竞技运动的概念可解释为“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人体在体格、身体能力、心理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取得优异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训练和比赛[2]”,竞技运动具有明显的规则性、竞争性、挑战
性等特性。当武术套路运动成为一种竞技体育项目时,不可能游离于现代竞技运动之外。从竞技和套路双重概念出发,我们不难理解竞技武术套路,它是以武术套路为竞赛内容的一种竞技运动,以传统武术套路为母体,以专业运动队为活动主体,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体各方面的潜力和取得优异成绩为目的的一种武术套路运动[3]。
1.2.1.3体操
体操是一种徒手或借助器械进行各种身体操练的体育项目。体操一词源于古希腊语,其意大利语为“裸体技艺”,因为他们当时都是赤身裸体进行操练的,后被欧美国家采用,我国则称为“体操”。它的含义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不同。现代体操的正式名称是竞技体操,它是体操的一个分支,而又简称为体操。这是一项在规定的器械上,完成复杂、协调的动作,并根据动作的分值或动作的难度、编排与完成情况等给予评分的运动。竞技性体操包括竞技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技巧、蹦床五项运动。其中,竞技体子项目有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六项,女子项目有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四项。[4]
1.2.1.4跳水
跳水是一项优美的水上运动,它是从高处用各种姿势跃入水中,或是从跳水器械上起跳,在空中完成一定动作姿势,并以特定动作入水的运动。跳水运动包括实用跳水、表演跳水和竞技跳水。竞技跳水是一项由个人参加的竞赛项目。跳水运动员本人由跳台或跳板腾空,运动员可以直接入水或在空中做各种难度的体操花样动作,以干净利索而优美的姿势入水。[5]
1.2.2关于表现类项的研究
目前,我国学者对表现类项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难美性项,其中,韩雪(2000)[6]《武术与技能类难美性项目竞赛规则的分析比较》一文中通过分析武术竞赛规则38年来的发展变化,并同同属难美性项目规则比较,从而探索更有效、更科学、符合国际比赛惯例的武术竞赛规则;张虹(2008)[7]《浅析难美类运动员竞赛过程中的心理障碍与心理调整》中分析了难美类运动员在竞赛过程中的心理障碍,并对其心理调整方法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教学与训练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贾海(2006)[8]《竞技武术套路与部分奥运会难美类项目的比较研究——论竞技套路沿着奥运会轨道发展的技术大趋势》中从难美的角度对同项类的武术套路、艺术体操、竞技体操等项目进行对比研究,认为竞技武术套路美的本质特征是技击艺术化。竞技武术套路应遵循难美项的发展规律,借鉴其他同项项目的成功经验,开辟本项目的发展空间,挖掘武术套路的本质特征,防止生搬硬套的异化武术套路,保持好套路的项目特点。刘建和(2006)[9]《关于表现难美类项运动技术发展的某些共性特征的初步研究》中对表现难美类项(体操、艺术体操、跳水、武术〈套路〉)运动技术发展过程的某些共性特征进行了初步研究,得出: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难、新、美、稳”仍美类项运动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及运动技术训练的主要要求;不断追求运动技术加难仍是一种趋势但对运动员的人文关怀也将被逐渐重视;运动技术的创新对项目的发展仍具有决定性影响,但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实践;更加注重运动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运动技术的具体环节和细节对运动成绩的影响越来越大;规则的变化对运动技术的发展具有极其敏感和极为直接的整体性影响。王光凤(2008)[10]《从“难、美”分析竞技健美操与艺术体操的专项特征》中认为竞技健美操与艺术体操均属难美项,两者在项目规律、项目特点上有着较大的共
同点,但是作为不同项目,两者在专项特征上又各有风格。通过从“难”与“美”两个方面的微观层面对竞技健美操与艺术体操的本质特征进行一系列的探讨,得出:两者在“难”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艺术体操“柔”的比拼与竞技健美操“力表现与力的控制”的竞技;艺术体操“身体与器械的完美结合”与竞技健美操“自身身体表现”。两者在“美”上的主要不同之处体现在:形体上艺术体操是“曲线美”,竞技健美操则是“健壮美”;艺术上艺术体操体现
的是“柔中带刚”,竞技健美操则表现为“刚中带柔”及艺术体操“器械结合美”与竞技健美操的“身体感染力”;节奏上艺术体操呈现“韵律美”、竞技健美操则体现“强节奏感美”。王之春,王浩(2008)[11]《浅谈影响难美项裁判员评分客观性的因素》中分析了目前在难美项中影响裁判员评分公平性的主要因素,并针对这些主要问题提出对策,以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得裁判员评分更加客观地反映出运动员的真实水平,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
1.2.3有关难美项目特点及制胜因素的研究
曹晓蓉(2005)[12]在《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运动员表现里培养的研究》中对运动员表现力作了如下的定义:表现力是指人内在的情感在外部动作的表现形式,是运动员现场表现出来的运动激情、自信能力以及利用动作和表情与裁判员及观众进行交流的反映。并指出表现力的制约因素包括:气质与性格、身体素质与动作规格、舞蹈与音乐修养、兴趣与文化底蕴。李芳(2003)[13]在《技能主导类表现
难美性项目运动员音乐欣赏能力培养的研究》中认为在运动训练和体育教学实践中,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目运动员需要掌握相关的乐理和音乐背景知识。多听不同类型、不同流派的音乐,不断加强运动员的文化艺术修养,是提高他们音乐欣赏能力的重要措施。苏平等(2003)[14]《论难美技能类项的美学特征与技术创新》着重从美学角度,分析了难美技能类项的主要美学特征,即独创美、力量美、人体美、节奏美、衬托美和音乐舞蹈美,在进行难美技能类项的技术创新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美学方面的特征,即情感愉悦性和客观社会性。姚侠文等通过研究初步建立了难美技能类体育项目技术创新的理论体系,系统地确定了难美技能类体育项目共同的美学特征和不同的美学特征。王进[15]等通过对2001一2004年国际竞技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规财进行研究,阐述了体操难美项的共同特征,进一步指出“难”与“美”仍然是体操难美项制胜的重要因素,成套动作的艺术性编排、艺术价值是取胜的关键;动作的创新是推动难美项发展的动力。
1.2.4已有研究存在的价值与不足
以上这些研究对于了解表现难美性项研究现状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是,在检索、研究这些文献发现,目前对于难美性项的研究比较泛化,没有具体到特定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基于上述原因,本研究以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项目中的有代表性的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为研究重点,充分利用项理论,对它们促进彼此之间的异同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以求为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项目提供理论支持,为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项目的训练与
竞赛乃至整个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提供理论与方法的支持。
1.3本课题的研究思路
本课题主要针对项理论的特点和发展思路,主要以表现难美性项为代表的体操、跳水、武术为研究对象,挖掘代表我国优势项目的共性特征,并注重个性发展,为武术走上奥运之路,为我国能够在奥运赛场再现辉煌提供理论支持。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文以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目中的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的共性特征和个性特征为研究对象。
跳水动作姿势分几种
2.2.1文献资料法
查阅国内外大量有关竞技运动特征及项目特征研究的著作,收集和查阅了大量的有关表现类项理论研究。通过中国期刊网、万方学位论文和学校图书馆检索相关论文,特别是关于武术、体操、跳水方面的文献资料、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归纳和总结,提炼精要。
2.2.2逻辑分析法
根据对相关的文献研究,对项目特征研究的论点、观点进行全面、深入的整理和归纳,由表及里,由此及彼进行演绎推理分析,把握它们的内在联系,内部矛盾、本质、规律,从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2.2.3专家访谈法
走访了项理论和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方面的专家、学者、运动员,探讨了以竞技体操、竞技武术、竞技跳水为代表的技能主导表现难美性项目的共性特征和个性特征,获得了宝贵的意见和论述依据。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共性特征分析
3.1.1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项目的体能特征分析
3.1.1.1形态特征
形态特征对表现难美性项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起着非常重要作用[16]。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运动员的身体形态与体能类或技能类对抗性项的运动员相比,身高偏低,体重较轻,表现出动作敏捷而灵巧。以参加十运会决赛的部分武英级武术套路运动员为例,男运动员身高(167.19±4.47)cm,体重(62.65±5.23)kg,女运动员身高(157.5±14.27)cm,体重(52.77±5.35)kg。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女子运动员属轻小体型.而男运动员则身材偏低,比较壮实。竞技体操、竞技武术套路、竞技跳水特别要求运动员具有优美的形体,同时,由于各项目场地器械不同,动作技术高度复杂,因此,要求运动员体重较轻,克托莱指数较小,躯干较长,上下肢关节较细,肢体长度的比例利于运动时做功的效果。根据王荣辉等人的研究发现[17],优秀跳水运动员的形态特征表现为:身高中等略偏低、体重适中、具有身体上下身比例协调、肩略宽、躯干呈倒三角形,身体体脂薄、围度适中、匀称,上下肢较长,小腿较长等。具体见表1、2。
表1 男子优秀武术套路运动员身体形态测试结果一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