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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10.16
【文 号】新广出办发〔2017〕69号
【施行日期】2017.10.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新广出办发〔201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总局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报道和安全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7〕4号)和《关于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新广发〔2017〕122号)要求,经总局领导批准,2017年9月12日至30日,印刷发行司会同新闻报刊司、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总局质检中心,并抽调江西、广东、北京、河北、甘肃、安徽等省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5个督查组,对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17个省(区、市)的280家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对69家违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基本情况
  督查组围绕今年确定的重点监管内容,对17个省(区、市)的90家印刷复制企业、184家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和6家报刊亭进行了随机抽查。本次督查原则是“边督、边查、边报、边改、协同”。选取的地区是根据近3年以来总局对全国15个省(区、市)印刷复制发行工作开展的督查,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督查的10个省(区、市)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依据全覆盖、重点地区(省会城市)反复督查的目标要求确定的。
  (一)随机抽查企业
  督查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受检地区提前提供完整的印刷复制发行市场主体名录,并联合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抽查2个地市,合计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8家。
  (二)现场查处问题
  督查组对现场发现的管理隐患,及时纠正,进行随机示范、说明教育;对较重的、并确可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采集证据、现场立案、查明案情并限期做出行政处罚;对需移交的涉及“扫黄打非”范围的案件,及时交付并确定督办事项。
  (三)开展宣传报道
  督查组组织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印刷杂志、科印传媒、必胜印刷网等新闻媒体参与督查报道工作。督查期间,共计推送宣传报道33篇,移动客户端和网站的点击阅读量超过20万次、推送人数超过10万人。百度指数显示,督查期间每天全网平均搜索量达到643次,较督查前的434次,提高了48%。
  (四)组织反馈座谈
  督查组在检查后都召开督查座谈会,听取当地关于落实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等工作的汇报,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就依法依规处理进行协调,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这次专项督查中,各受检地区高度重视,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
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取得了督查实效。此外,广东、湖北、福建等省局还主动参照总局督查模式,在本省内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二、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截至10月17日,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共对32家印刷企业和37家发行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一)印刷企业(32家)
  1.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1家。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山东长城博文印刷有限公司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太原印刷厂
  2.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的5家。山西省晋中市文化局对山西天每印业有限公司作出2万元、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对山西华文科杰印业有限公司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辽宁省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对大连一合印刷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出版物1本、1万元的行政处罚。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吉广控股有限公司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哈尔滨市金卓印刷有限公司作出没收
印刷品1本、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未验证印刷委托书、准印证和有关证明违规印刷出版物、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19家。山西省太原市文化局对山西省公路局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圣堂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1万元的行政处罚。江苏省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江苏新华柏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5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泰安市博达彩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海南省琼海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对海南琼海华成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1万元的行政处罚。海南省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对海口景达鑫彩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对海南海狮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重庆新四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9.5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旭阳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99元、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市美尚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478元、1.2万元的行政处罚。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安顺市印刷厂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
所得8000元、2万元的行政处罚。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对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区域地质调查所印刷厂作出没收印刷品200本、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5万元的行政处罚。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对云南民族印刷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3万元的行政处罚。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山南市印刷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拉萨市明鑫印刷有限公司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对青海新宏铭印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1.5万元的行政处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对新疆兴华夏彩印有限公司作出5万元、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对昌吉市新风印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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