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修理厂管理制度(通用6篇)
1、使用前应去除举升机四周阻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
2、待升举的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移动对正该型车辆规定的可承力部位。支撑时应保持车辆的相对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
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必需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牢靠后才可开头车底作业。
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
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去除杂物,清扫举升器四周场地,以保持干净。
6、定期(半年)排解举升机储油缸积水,并检查油量,应仔细按润滑面要求进展注油。
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发觉举升机有特别现象,应马上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解故障。
小型修理厂治理制度2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修理的准时、经济、牢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公司车辆。
三、车辆修理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修理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修理,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当,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当。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修理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修理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修理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需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修理站进展保养。
2、驾驶员必需按要求准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准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担当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修理的,驾驶员必需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
详细状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觉故障,驾驶员应准时检查,查明缘由并推断故障严峻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解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查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峻应准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修理保养费用预估在2023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23元及以上的必需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前方可实施修理。
6、修理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修理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需清楚明白的进展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修理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修理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准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
进展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局部有权质疑。对于修理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修理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担当。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小型修理厂治理制度3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展,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需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展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需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治理,易燃物品必需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分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全部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纳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常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需切断全部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小型修理厂治理制度4
1、汽车修理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23)要求进展。首先进展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展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
的不正常现象,要仔细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展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展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需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小型修理厂治理制度5
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状况。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二、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治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负责催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学问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修理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坚固前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需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娴熟的试车员进展,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展。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依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牢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爱护好现场,查明缘由妥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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