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5、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6、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7、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9、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0、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11、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2、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3、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4、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6、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17、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8、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19、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20、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1、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 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催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 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 流程,工艺规 X 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 应将车辆停、 架坚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 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车下,举车时不许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 并在规定的路段 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 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 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 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路线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挪移电具应有 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保护好现场, 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不得随 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者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者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 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 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采集, 不得随地倒流或者倒入排水沟内, 防止废油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坐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 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许吸烟。
五、 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 必须选择平整、 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先后轮 塞稳, 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 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者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并严格按修理 技术规 X 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 修竣发动机起动前, 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 是否按规定加足润 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 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 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 查方便, 并应做好六防工作, 即防盗、 放火、 防潮、 防鼠、防
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许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 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有效性负责, 在现 场不得存有或者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 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 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 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 修合同、 检验记录、 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 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一、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 按规 X 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三、 车辆预检时, 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通过检测或者
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 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 X 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五、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 及车辆验收。
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18565-2001) 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 检查合格后进行 路试, 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 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 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四、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 除上述检验内容外, 还必须 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 X 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 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 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 证期为汽车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0 公里
或者 100 日。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一、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二、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 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三、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 下次领用合格证带 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四、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 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允许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 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 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许进库, 不许 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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