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修理厂规章制度
三类修理厂规章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0.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了我厂开展生产经营有序的进行,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搞好火灾、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
二、抓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必须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驾齐驱的主要议事议程上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搞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
三、开展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能达到全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料的安全危害和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四、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在维修过程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作业及短路引起自然火灾。氧气、乙
炔按规定隔离摆放,离明火源不得少于15m。使用照明火的钣金车间距离漆工、机修工不得小于10m。确需另外使用明火的,实行专人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用后浇水熄灭,打扫干净,保证不污染环境。
五、值班人员随时检查区域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保证不留隐患和“死角”。重点对材料、油料、库房及易燃物品存入地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对在修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坚持回收,存放处理,严禁将废弃的油料和溶剂液体倒入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用电管理,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闸刀开关、插头插座的完好率,保证破损漏电现象发生,用后立即切断进线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作业和危险操作。对破损、老化和接触不良的电源线路应及时更换,防止电源漏电起火,引起火灾。节约用水,用后即时关紧水龙头,严禁长流水和关闭不严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发生火灾、污染事故和处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灭火扑救,同时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向消防119电告急救。全力扑救初始火灾。
2、积极协助消防部门现场扑救火灾,同进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疏散其它人员和财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
3、立即切断电源,疏散可燃气体、液体和危险物品,防止
泄漏和爆炸。尽量缩小火灾范围,便于扑救。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清理灾后现场和评估换算经济损失工作。
5、事故处理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总结报告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报消防和主管部门备案。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22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__公里或100日。
六、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九、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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