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总结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总结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5年第01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马铃薯主产区,马铃薯年产量突破1000万吨,约占全国产量的10%。自治区马铃薯精深加工发展较快,但是,产后损失严重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实施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充分证明,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农牧民和专业合作社兴建产地初加工设施是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补助政策的实施不仅对自治区马铃薯产后损失情况有所缓解,也成为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一、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2014年,自治区在9个盟市的23个旗县区组织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62%的资金补助新建马铃薯储藏窖,新建马铃薯储窖1618个,38%的资金补助新建冷藏库,新建简易冷藏库17个和组装式冷藏库215个。截至目前,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项目验收基本完成,80%以上的设施已经投入使用。项目补助资金全部到达旗县财政专户,正在发放已验收的项目。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自治区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一是增加了储藏能力。2014年新建马铃薯储窖1618个,其中10吨储藏窖8个,20吨储藏窖471个,60吨储藏窖1139个;新建冷藏库232个;农户新建设施1336个,合作社新建设施514个。通过实施项目直接新增马铃薯储藏能力8万吨,新增果蔬冷藏能力2万吨。
        二是改善了马铃薯储藏设施条件。新建的马铃薯储窖标准高、质量好,而且以大窖、窖为主,60吨的储藏窖占到总数的70.4%好项目致富。不仅保温通风条件好,而且方便大车进出,利于管理、运输和销售。
        三是有效地推动了当地马铃薯产业发展。马铃薯储藏能力的增加和储藏设施条件的改善,延长了马铃薯销售、加工期,增加了马铃薯的有效供给,提高了马铃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马铃薯产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受到了项目旗县政府和农牧民的高度重视和普遍支持与配合。种薯农牧民对项目的反响强烈,建设积极性非常高。
        四是增加了农牧民收入。项目惠及141个合作社和853户农牧民。通过增加储藏能力,
改善储藏条件,实现马铃薯和果蔬错季销售,促进了农户增收。据测算,项目户马铃薯产后损失率由20%左右下降到5%左右,减少直接损失1.2万吨。按应季市场价格0.5/斤计算,增加收入约1200万元。同时,贮藏后实现错季销售,马铃薯价格每斤至少上涨0.2元,又可增加农民收入1600万元。政府一次性投入3100万元的马铃薯储窖补贴,农牧民每年可增加收入1800多万元,平均两年收回建设成本,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成为自治区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二、主要做法
        (一)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化实施方案
        立足自治区实际,2014年集中扶持马铃薯贮窖和果蔬冷藏库两类设施的建设。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明确马铃薯储藏设施项目旗县区选定依据有4条:一是播种面积在1万公顷以上、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二是圆满完成上年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到位、表现出;三是前期工作认真扎实、情况清楚,农牧户和合作社申请实施该项目意愿强烈;四是盟市主管部门推荐。果蔬贮藏设施项目旗县选定依据有4条:一是果蔬主产区;二是设施农业主产区;三是特果蔬主产区;四是果蔬产地批发集散地。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3个项目
旗县区,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就项目实施的程序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各项目旗县区按照自治区总体安排,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
        (二)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一是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对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摸底调研、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项目旗县区都成立了由分管农牧业的副旗(县、区)长任组长,农牧业、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补助项目实施、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为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很多旗县区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二是旗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技术指导、人员培训、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认真执行先审批后建设、先告知农民验收程序和验收指标再开工建设、两次公示、两次项目信息录入等制度。三是项目验收由旗县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委托旗县政府办、产业办牵头会同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确保公开、公正。四是全部程序完成后,旗县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现给农牧户,通过转帐方式兑现给专业合作社,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三)集中连片,增加效益
        各项目旗县区都坚持相对集中建设的原则,初加工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向种植大户、设施农业园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向主产乡镇、村屯集中,做到连片建设、整体推进。自治区除个别地方分散建设,90%以上的马铃薯储窖是联排窖,60吨储窖占70.4%,一是可以减低管理成本,有利于统一集中运输和销售;二是联排窖闲置时间可以进行其它经营,实现一窖多用,切实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监管,严格考核
        根据职责分工,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负总责,负责对旗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奖罚。为了抓好项目监管工作,自治区农牧业厅产业化处组织专人对2012年、2013年项目旗县区所有项目户进行了电话回访,了解项目实施、完成和资金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盟市和项目旗县区农牧业局进行了反馈,责成项目旗县区限期整改,并抓好对项目整改的跟踪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利用下乡调研、检查等机会,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督查率达到10%以上。同时,明确盟市农牧业局(产业化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助自治区农牧业和财政部门负责对旗县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的监督、考核和奖罚工作,要求盟市的督查率不低于60%。有关盟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旗县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自治区还把项目检查和验收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了项目按时完成和资金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个别旗县存在项目审批后,有个别项目户由于资金等原因,中途停工不再建设,或年内无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需要对项目户做出必要调整,一些旗县为稳妥起见,项目验收后才确认审批,并将设施信息录入微机,这样,录入微机的时间与方案要求的时间有差距;二是旗县区主管部门在拨款手续没有完全办理完毕前,不敢出具验收报告,也不敢进行网录和验收,致使系统无法及时看到项目进度。在今后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流程,保证更好地完成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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