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
【字 号】荆政发〔2015〕23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工伤险和意外险哪个赔的多 
荆政发〔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增强人力资源聚集能力,形成新的人口红利,培植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的比较优势。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促
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二、发展目标
  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吸引各类人才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为居民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配套完善城市和小城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吸纳承载人口功能,2020年前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荆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常住人口到2020年达到100万人、到2030年达到150万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简化户口登记管理程序,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青海 省会  (二)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市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荆门中心城区落户限制,逐步实现人口合理均衡分布。
5岁孩子的教育  (三)坚持统筹配套,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激发改革活力和发展潜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四、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一)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办事处的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办事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积极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
  1.积极吸纳各类人才落户。凡来我市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我市引进或到我市工作现在最热门的专业
的海归人才、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均可在就业或居住地落户。
  2.鼓励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在我市投资经商、兴办企业的,不受投资和纳税金额等条件限制,本人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优先办理投靠落户。性价比高的车有哪些
  3.推进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或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三)规范农村落户条件。
  1.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户口迁移。根据规划、发展等情况,厘清城中村和禁止、限制开发区域,有序引导农村居民户口迁移。
魔兽世界赚钱  2.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居民户口迁移。购买有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承包土地经营的原农业户
口搬迁户申请迁移落户的,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原则上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