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
沈阳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之一,供暖运行标准是确保居民冬季生活舒适、安全的重要规范。根据沈阳市供暖条例,以下是沈阳市供暖运行的标准:
1.供暖期限:供暖期限一般从每年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3月15日结束,供暖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10点。
2.温度要求: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维持在18-22摄氏度之间,室温波动范围不应超过3摄氏度。
3.供暖设备维护:供暖设备的运行保养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运行状态,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
4.暖气片热力:供暖期间,暖气片应具备足够的热力,确保房间内的热量均匀分布,不应有明显寒冷区域。同时,应定期清洗和排气以确保供热效果。
5.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的计算应合理公正,根据居住面积和实际供暖时长收取。供暖费用的计算方式应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提高。
供暖投诉6.供暖投诉和维权:如果居民对供暖质量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供暖部门进行投诉。供暖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居民在寒冷的冬季能够享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这些标准的执行将促进供暖设备的有效运行,减少能源浪费,并为沈阳市民提供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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