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的研究与分析
摘要: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调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作法,结合我国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了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建造师、物业管理师九项执业资格制度。
关键字:建设执业;资格管理;研究
abstrac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since the 1980s,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n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ministry have researched the beneficial practice andexperience in specialized technical personnel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s construction industry reform and development needs, we have gradually established nine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systems, including registered architects, surveying and design registered engineer, cost engineers, registered city planner,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real estate appraisers, real estate brokers, construction engineer, property management engineer.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actice;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4 年,依据《行政许可法》,经国务院批准除房地产经纪人外,其它八项执业资格正式列入行政认可项目。多年来,江苏省的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全省从事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政策法规,逐步理顺管理体制,注重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考试工作安全有序,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规范高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制约建设领域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康发展的因素有很多,还存在着不少急需我们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责任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未能充分发挥执业资格制度在保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部分专业的考试内容和实际业务还有一定差距,不同程度存在“能干的不会考、会考的不会干”的情况;部分执业注册人员的职业道德还有待加强,“人证分离”、“挂靠注册”、“频繁变更”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我们必须从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江苏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精心组织,考试工作安全有序。
考试的具体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人事部人考中心负责。各省具体的考务工作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我省的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相互配合,分工合作(见表1)。
1、严格执行标准,加强考试报名审查工作。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事考中心共同承担全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工作中,重点核查工作年限、学历,核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存在疑问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重新核查,有效地遏制了考试报名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执业资格报考的公平、公正。
2、从细小环节抓起,确保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考试考
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考务工作各环节细化管理,加强对承担考务工作院校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考前考务工作例会制度,强化试卷安全管理,落实考务人员责任制,严肃考场纪律,建设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无事故。
3、坚持质量第一,圆满完成阅卷相关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担的阅卷工作主要是二级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和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复评工作;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的阅卷由省人事考中心负责。在阅卷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阅卷前的评分员培训、落实保密和安全制度,优化阅卷流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阅卷工作抽查结果,我省阅卷质量一直名列前茅。
4、严把考核条件,按时保质地做好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在考核认定工作中,我们与两厅有关业务处室密切合作,全面部署。各市相关主管部门宣传得力,认真组织。审核申报材料期间,我们组织专家组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保质保量按时上报审批。
(二)依法行政,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规范高效。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注册管理工作。目前,我省共有各类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师154442人,名列全国前茅。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24501人、临时一级建造师4024人,二级注册建造师80059人、临时二级建造师8525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1878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0748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781人,二级注册建筑师1287人,勘察设计工程师6075人,注册规划师929人,房地产估价师3141人,房地产经纪人1494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注册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做好注册管理工作。多年保持“无差错、无延误、无投诉”。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审核制度和程序办事。一是坚持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对。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每份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核查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核查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实行ab角审核制度。在初审过程中,我们对每份申报材料实行ab角审核制度,a角初审,b角复审,ab角形成初审意见后,报中心分管主任、主任审核同意。三是按部令规定的时限上报。在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申请人申报材料如不符合注册规定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待收到补正材料后,按程序重新办理。申请到外省注册的,为快办件,符合条件的快办件,如无特殊情况现场予以办结。在初审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每周三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按专业进行汇总上报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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