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
监 理 现 场 用 表
(第六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
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8、《监理现场用表》各用表的编号中,凡“—”前有空白格,应填写所报审(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审(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可按本须知第7条提供的方法选用。
9、各类用表中施工项目经理部用章和项目经理执业印章的样章应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用章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的样章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
10、对于各类表中所涉及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附表,由于各行业、各部门的专业要求不同,
各类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相关用表的要求办理。如果没有相应的用表或有需要对用表内容进行补充的,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竣工及归档组卷要求进行协商,定制工程质量验收相应用表。
二、各类用表
1、A类表清单(工程监理单位用表19种)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A.0.2 监理日志
A.0.3 监理规划
A.0.4 监理实施细则
A.0.5 工程开工令
A.0.6 旁站记录表(通用)
A.0.7 会议纪要
A.0.8 监理月报
A.0.9 工程款支付证书
A.0.10 监理通知单( 类)
A.0.11 工程暂停令
A.0.12 工程复工令
A.0.13 监理备忘录
A.0.14 监理报告
A.0.15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A.0.16 监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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