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税务公务员报道通知
苏州税务公务员报道通知
各位新录用公务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度公务员录用工作安排,为做好XX省税务系统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批)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XXX至XX;下午XXX至XX。新录用公务员请按相关要求到所在市级税务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各市级税务局报到地址及详见附件)。
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提前说明情况,并预约报到时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报到要求
(一)20XX年应届毕业生、档案保留在学校且尚未领取派遣证的新录用公务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到,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后
返回学校领取派遣证、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派遣证已派遣到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且档案已转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志,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到地点办理调档函,然后按要求办理改派,同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二)社会在职人员(正式职工,与单位有档案管理关系),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其他调转手续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由原用人单位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三)失业、待业人员(包含从事临时工作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档案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后请本人持调档函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提取手续,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三、报到注意事项
(一)各位新录用公务员要严格按照报到单位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同志,请提前向所报到市级税务局报告,视情可暂缓报到。新录用公务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事宜,不允许他人代办。
(三)新录用人员报到时,各市级局组织人事科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对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以及派遣证等严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允许报到入职。报道报到
国家税务总局XXX省税务局人事处
20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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