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南:上海滩商界大佬沉浮录
作者:程寅
来源:《方圆》2015年第07期
作者:程寅
来源:《方圆》2015年第07期
人物名片
王宗南,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上海人。历任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浦区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市黄浦区商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黄浦区副区长等职务。2006年8月起担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3年7月“因病退休”,但在2014年7月28日因挪用公款、受贿案被立案侦查。2014年12月12日,王宗南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审理。
2月28日至3月1日,在上海市委举办“上海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海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激励,还是贪腐——王宗南案件警示录》。
三个月前的2014年12月12日,王宗南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这位曾经被称为“上海商业教父”的王宗南,是如何一步步迈向辉煌,又跌落尘泥的?
“全上海的衣食出行几乎都被王宗南给包了”
上海滩是风云际会的地方。在旧上海,出现过不少叱咤风云的商业大佬,他们历经浮沉,结局亦多令人叹惋。
而如今,王宗南是上海商界可以称得上“大佬”的人物,因为他一个人就缔造了上海两大商业集团(百联集团和光明集团)。如果仔细研究下百联集团和光明集团旗下的那些公司和产品,人们绝对会惊到。因为人们会发现,全上海的衣食出行几乎都被王宗南给包了:从上海 1197 家快客便利店,到遍布上海的百联购物中心;从占据上海新鲜牛奶80%市场份额的光明鲜奶,到世界奶糖销售额最多的单品大白兔;从占上海出租车市场15%份额的海博出租到1600多家联华超市;从第一八佰伴到东方商厦;从亨达利钟表到茂昌眼镜……这些统统都是由王宗南掌管。
因此,“上海商业教父”曾经是王宗南二十年弃政从商经历中最巅峰最辉煌时的标签。然而,所有的美誉光环都因他的落马戛然而止。2014年7月28日,王宗南涉嫌在友谊集团、联华超市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受贿,被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立案侦查。时年59岁的他,自2013年11月告病休假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眼前。他被调查绝对称得上是上海商界地震。
这是继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之后,又一位被调查的国有零售企业老总。与一些地方官员落马之后老百姓喜大普奔不同,王宗南被调查令业内人士感到异常惋惜。不少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无论如何,王宗南在中国零售业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为何王宗南能得到大家的如此肯定?资料显示,王宗南历任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浦区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黄浦区商业委员会主任,黄浦区区长助理、黄浦区副区长等职务。1995年,王宗南转投零售业界。王宗南的商业征程就是从担任上海联华超市总经理开始的,在此之前,他已经官至上海黄浦区副区长,可以说是弃政从商的典范。王宗南到任联华的第一年,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1996年联华就获利,而且其利润比前五年总的亏损额还要多。换句话说,王宗南上任第一年就填平了前五年的亏损。可谓是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王宗南弃政从商的两大成绩单
上任之初, 从联华管理层到上海市有关领导,都认为联华应该收缩,通过减少网点从而降低成本,等效益有进一步改善才慢慢做大。但王宗南明确表示,以联华持续亏损的处境,收缩是自寻死路,对于连锁超市,网点就是市场,联华必须扩张网点、扩张市场,才能
扭亏为盈。这在当时绝大部分联华员工和领导看来,公司亏成这样还要扩张,这位新领导明显是疯了,很多老员工私底下认为王宗南是外行领导内行,肯定走不远。
结果,王宗南几乎以一己之力推动了联华的扩张,最终实现了盈利,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展现了过人的胆魄和商业敏感。仅用一年的时间,他就成功把联华超市扭亏为盈,从一年前的全上海41家门店,销售额1.98 亿元,净亏损560万元,跃升为全上海108家门店,销售额8亿元,实现了盈利,并陆续开始收购一批上海市各区属的超市或便利店公司。
1999年,联华超市取代上海第一百货成为中国零售业销售排行榜第一位。2003年,联华超市在香港主板上市,现在在上海超市行业的占有率高达70%。世纪联华、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和快客便利店是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四大品牌。连罗森便利店都隶属百联集团。1996年罗森进入上海市场,成立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日本罗森控股70%,当时的华联集团控股30%;2004年发生股权变动,日本罗森控股比例下降至49%,华联集团提高到51%。做到这一切,王宗南用了17年的时间。
王宗南赶上了改革开放后经济爆发式增长的时期,也抓住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时机。而他的生意进程也从最初联华超市1.98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560万元的亏损,到达现在将近400
亿美元的营业额,7.27美元的利润,以及不包含非上市公司在内的85.88亿美元的市值。
成功后的王宗南开始在媒体频繁抛头露面,曝光率很高。在媒体面前,“深蓝西装、宽大的黑框眼鏡”成为其标配行头,“讲义气,有能力,行事果敢”成为个性标签。2002年,《新上海的早晨:23个人和一座城市》出版,王宗南入选,介绍他的文章标题是《王宗南:打造中国连锁超市航母的人》
2006 年,调任上海光明集团担任董事长是他在生意进程上的第二个高峰,他把并购整合的能力再一次发挥到极致。王宗南在光明集团任内,积极寻标的,掀起一轮海外并购狂潮。光明集团成为上海国资系统里走出去力度最大的一家。光明食品于2010年收购新西兰Synlait乳业,以及于2012年收购英国谷物食品维他麦,成功买下的有一些,但最终谈判破裂的不少,而所有这些海外并购背后的推手都是王宗南。
总之,两句话可概括王宗南从商期间的成绩单:一是在联华11年,他将联华由41家网点的规模发展到2003年上市前近两千家门店,稳坐全国零售业第一把交椅;二是在光明的近七年时间,他让光明食品由2005年的283亿元营收扩张到2012年的1393亿元销售,将近增长四倍。
诡异的“因病请辞”
但王宗南最终也折戟在联华和光明两段履历上。2013年,联华超市的高管道书荣被带走,接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纪委部门的调查。王宗南案开庭时检察机关的起诉显示,道书荣被调查与一家名为立鼎投资的公司有关。2001年联华超市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的一夜,上海立鼎投资公司突然入股。之后,2003年联华超市在香港上市,作为第五大发起股东的立鼎投资也获益不少。而王宗南与上海立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上海立鼎成立于2001年联华超市改制前,三名自然人股东均为联华超市的中层管理人员,三人各出资1000万元。此后,三名自然人股东曾分别增资10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在2003年6月联华超市在香港上市,上海立鼎成为联华超市第五大发起股东,持股2.94%,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较高收益。在十几年之前,联华几位中层竟然可以拿出6000万元巨资,并在数年后坐享近亿收益,被一些人认为“背后有黑幕”。
2013年11月27日下午,光明食品集团召开领导班子调整会议,58岁的王宗南被宣布“因身体原因”,不再担任光明食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市国资委副书记吕永杰接任光明食品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瑜在会议上称,此次班子调整是王宗
南本人因身体健康原因,主动要求退出领导岗位。很多人都知道,王的健康状况一直不佳,在其职业生涯的最后几年甚至罹患血液恶性肿瘤。其实,王宗南在临近退休之前就已经被调查。
58岁“因病辞职”的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到底没能“平稳着陆”,栽在了他曾经引以为傲、宣称“会把毕生都献出”的联华超市之上。在中央第二巡视组入驻上海的四天前,即2014年7月26日,王宗南被带走。两天后,上海检察网发布公告称王宗南被立案侦查。8月11日,上海市检察院在其发布消息称,王宗南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于7月28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二分检)立案侦查。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经上海市二分检侦查终结,2014年10月8日由上海市二分检依法向上海二中院提起公诉。
涉挪用公款1.9亿元
2014年12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上海光明食品原董事长王宗南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九时整,庭审正式开始,被法警带上庭的王宗南两鬓花白、穿着黑夹克、面凝重。庭审中,他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小,但思路却很清晰。
中国移动上海网点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宗南在受友谊集团委派担任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与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良威、财务总监徐苓苓等人(均另案处理)经共同商议,利用职务便利,自2000年至2006年间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先后10次共同挪用公款人民币1.9亿余元,归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润有限公司使用。之后,王宗南实际获得分红款26.13万元,报销医药费93.87万余元。2000年1月,王宗南利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某集团公司谋利,2003年初,王宗南向该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出低价购买其下属企业开发的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599弄两栋别墅。当年1~9月,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7万元的低价购得上述房产。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2003年1月上述别墅预售的市场价应为每平方米6800元和6950元,差额合计26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宗南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联华超市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69万余元;王还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亿余元,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王宗南在回答辩方提问时称,2003年初,父母想买房,于是自己给熟人开发商打了个电话,询问是否方便看房。王宗南表示,房屋的购买钱款、房产证的名字均是自己父母的,此外,对于房屋的售价当时也不清楚,一年多以后他才知道房屋的总价。
对于挪用公款部分,起诉书显示,王宗南伙同他人在2000年到2006年间,以单位名义分10次挪用公款1.9亿余元,并收受他人好处20余万元以及报销医疗费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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