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
∙【文 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健身资格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健身气功竞赛活动公正、公平、有序规范发展,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健身气功裁判员(以下称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对我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健身气功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健身气功项目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地方各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认定的院校、行业等负责健身气功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地(市)级、县级无健身气功协会的,由本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健身气功协会负责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健身气功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负责我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健身气功竞赛执裁工作进行监督。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对国际级裁判员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负责健身气功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对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管理。
省级健身气功协会负责健身气功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对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并报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备案。
地(市)级、县级健身气功协会负责相应健身气功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并报相应的上级健身气功协会备案。
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认定的院校、行业等负责本单位健身气功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并报当地省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和中国健身气功
协会备案。
第二章 裁判员委员会
第八条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设立健身气功裁判员委员会(以下称裁委会),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健身气功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健身气功裁委会可在相应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相应健身气功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裁委会负责制定裁判员发展规划;制定裁判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裁判员培训、考核;负责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注册;提出对裁判员的奖惩意见;研究制定国内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补充规定。
裁委会在进行评审时,除考核理论和技术成绩外,应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执裁能力、组织活动能力和品行鉴定及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第十条 裁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员若干人。
裁委会主任由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技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知名专家兼任,委员由技术委员会的委员、有威望的国家级裁判员组成。原则上国家级裁判员不少于5人。
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地方各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可参照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裁委会的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名单应向相应的上一级健身气功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裁委会名单中国家级裁判员不少于3人;地级裁委会名单中一级裁判员不少于3人;县级裁委会名单中二级裁判员不少于3人。
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认定的院校、行业等可参照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裁委会的规定成立裁委会,裁委会名单中国家级裁判员不少于3人,裁委会名单应向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技术等级认证
第十一条 凡思想品行良好,热爱健身气功事业,积极参加健身气功活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健身气功竞赛裁判工作的18周岁以上至62周岁以下人员,均可申请健身气功裁判员技术等级。
第十二条 健身气功裁判员晋级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等级认证考核的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功法技术、裁判现场模拟和品行鉴定等。
功法技术考试内容为国家体育总局编创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统一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不带口令词的功法音乐,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执行。功法技术考试必须达到7.5分以上才能进行后续的考试。
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裁判法和健身气功专业知识等。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
模拟打分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学员根据录像进行现场打分。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品行鉴定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有现实从事及有害功法传功活动。
各级健身气功协会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健身气功裁判员技术等级晋级工作,理论和功法技术考试须全程录像,晋级材料、电子材料、录像材料须保留3年以上,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有权抽查考试的组织情况。
第十三条 具备申请相应等级条件的裁判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所在地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签署意见,报上一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备案。经审批授予各等级称号的裁判员,由审批部门颁发健身气功裁判员等级证书。
三级健身气功裁判员认证标准:能够随机演练总局推广的1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或获得中国健身气功3段及以上或3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以上者,掌握和运用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胜任地(市)、县级健身气功比赛活动裁判工作者,参加当地组织的正规培训且成绩合格。
二级健身气功裁判员认证标准:能够随机演练总局推广的2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担任三级裁判员满1年,担任地(市)级健身气功比赛裁判员或县级比赛裁判长以上,或获得中国健身气功4段及以上或2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以上者,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独立拟订竞赛规程,并具有竞赛组织能力,参加当地组织的正规培训且成绩合格。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