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对澳输电第三通道220千伏烟墩至北安双回电缆工程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潜在紧急情况和突发事故的应急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
2.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7〕7 号)。
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信息管理规定》(Q/CSG 21202-2008)。
2.5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南方电网安监〔2008〕2 号)。
2.6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 号)。
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安监〔2008〕16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影响,危及公司安全与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2 突发事件预警:是指为了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依据预测结果预先发出警报的过程。
3.3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4 职责
4.1 项目经理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各项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监督指导参建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对对澳输电第三通道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运作负责。
4.2 项目部安全工程师
4.2.1 负责指导对澳输电第三通道工程各参建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识别。
4.2.2 负责指导对澳输电第三通道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模板的编制、修订。
4.2.3 负责指导对澳输电第三通道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急培训演练策划、实施及效果的跟踪,
持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4.2.4 负责指导对澳输电第三通道工程各参建单位收集和分析应急管理信息。
4.2.5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
4.2.6 协同业主项目部组建项目的应急响应小组,按所审核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4.2.7 负责现场应急响应管理工作。
4.2.8 负责项目应急响应及处理信息的上报。
4.2.8负责对该部门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宣贯。
4.2.9 负责协助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4.3 参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4.3.1 负责应急响应时的物资调配、人员协调工作。
4.3.2 参与应急工作小组管理工作,协助各地区监理部门落实应急管理。
4.3.2 负责监督各地区监理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
4.3.4负责日常的应急物资(医疗物品、运输车辆、通信设备、饮食供应等)管理。
4.3.5负责应急响应时在应急物资方面提供保障。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4.3.6 负责应急工作小组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监理部门的应急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应急事件识别
5.1.1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分为四类。
5.1.1.1 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电网防风、防汛、防地震、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等。
5.1.1.2 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火灾、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
5.1.1.3 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5.1.1.4 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事件、突发性体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等。
5.1.2项目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潜在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认定需要建立应急响应程序的突发事件。认定时应考虑下列可能发生且需要应急管理的突发事件:
5.1.2.1 自然灾害中的台风、高温等。
5.1.2.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交通事故。
5.1.2.3 项目部办公区域、宿舍等的火宅事故。
5.1.2.4 社会安全事件中的突发性事件。
5.2 应急组织机构与人员
5.2.1项目部应根据需要建立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负责人担任组长,项目部各专业成员担任应急小组成员。
5.1.3项目部将认定的突发事件及风险评估结果报安委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并作为项目部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建立的依据。
5.1.4 项目部应急工作小组应组织各参建单位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认定潜在的应急事故/事件,提交应急事故/事件目录。
5.1.5当项目施工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应急事故/事件重新进行评估、确认。
5.3 应急预案编写
5.3.1 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和法规、规定,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工程师参与编写应急预案模板;各参建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层层上报审批。
5.3.2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关于风险辨识和评估所识别认定的应急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由项目经理最终审批。
5.3.3 应急预案应涵盖以下内容:
5.3.3.1 风险与资源分析。
5.3.3.2 应急响应等级。
5.3.3.3 应急资源准备。
5.3.3.4 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
5.3.3.5 应急响应程序。
5.3.3.6 外部的联系和支援。
5.3.3.7 应急培训与演练计划。
5.3.3.8 恢复程序。
5.3.4 应急预案应参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中规定的框架内容进行编制。
5.3.5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上报工程(咨询)管理项目部,并由安全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对预案进行评审。审核后交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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