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1.13
【字 号】柳政办〔2020〕120号
【施行日期】2020.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柳政办〔2018〕2号)停止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7日印发
  柳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20年修订)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柳州市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 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1.2指挥部办公室
  2.1.3专家组
  2.2 县、乡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2.3 基层单位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2.4 联防组织
  2.4.1柳州市内联防组织
  2.4.2区域联防组织
  3  预防预警
  3.1预防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3.2.2预警制作
  3.2.3预警发布
  3.2.4预警响应
  4  应急处置
  4.1  森林火灾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3 分级响应
  4.3.1 IV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迹地恢复
  5.4  奖励与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保障
  6.5 运输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资金保障
  6.8 技术保障
  6.9 信息保障
  6.10 培训教育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体系建设
  7.2  预案演练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7.3  预案管理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8.2 预案实施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者周边市发生对本市森林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
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给予下一级人民政府必要的支持。
  立足防范、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方针,严密防范,同时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以人为本、科学应对。始终把保护人民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安全高效。
  分工协作、军地联动。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5灾害分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
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组织指挥体系
  市、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指挥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柳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担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外事办、林业和园林局、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柳州分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机场。
  2.1.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1.3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森林防灭火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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