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急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一.1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的管理,实现应对突发事件的高效有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2 适用范围
本办法公司总部及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地、县(区)级单位(以下统称各级单位)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响应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8日发布)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1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Q/CSG210026-2011
三 术语和定义
三.1 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供应中断、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公司系统的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三.2 突发事件应急预警(以下简称为预警)
预警是指为了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可能造成的后果,预先发出警报的过程。
三.3 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是指通过宣布或声明进入预警状态发出警报的行为。
三.4 预警行动
预警行动是指在预警发布后,针对即将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的一系列应对和控制行为的总称。
三.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是指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恢复、跟踪的方法及过程。
三.6 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未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前,事发单位或部门在现场采取的灾情控制、抢险救援、预控防范、信息收集与联络等所有应急处置工作。
三.7 现场责任部门
    对面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等四类事件发生风险的各类场所、设备设施或工作现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部门。
四 职责
四.1 应急指挥中心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预警和响应有关规定;
(2) 负责本单位预警和响应管理工作;
(3) 负责决定本单位红、橙应急预警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指挥本单位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 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或派出现场工作组等临时应急机构。
四.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1) 贯彻落实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预警与响应的指令和决议;
(2) 协助应急指挥中心开展本单位预警和响应管理工作;
(3) 负责收集、汇报、通报应急预警、响应信息和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4) 协助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红、橙预警及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等信息;负责发布黄、蓝预警及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等信息;
(5) 负责组织或督促开展应急预警和响应后评估工作;
(6) 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等临时应急机构。
四.3 专业管理部门
(1) 负责专业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响应管理工作,开展预警和响应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汇总、传递和报送;
(2) 台风蓝预警是什么级别负责提出专业范围内预警及响应启动、调整和终止的建议。
四.3.1 行政部门
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火灾消防、交通事故、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新闻事件、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管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单位应急办和上级行政部门。
四.3.2 市场营销部门
负责本单位电力供应及客户服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管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单位应急办和上级市场营销部门。
四.3.3 生产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本单位设备事故、大坝及厂房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管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单位应急办和上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
四.3.4 基建部门
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管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单位应急
办和上级基建部门。
四.3.5 信息部门
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管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单位应急办和上级信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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