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26
【字 号】京卫基层〔2018〕9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个一健康管理是什么意思
京卫基层〔2018〕9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有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服务理念转变的重要举措,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也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策略。各区卫生计生委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念学习,将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等日常业务工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统筹设计、协同推进,逐步强化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之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真正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活,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二、进一步规范签约服务流程
  (一)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签约,必须向签约居民本人或其家属告知并解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收费标准、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有关事项,并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各区卫生计生委统一服务协议文本基本内容和格式,包括团队人员信息、双方、签约服务内容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并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二)服务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预防接种、中医诊疗、康复服务以及其它专科等相应部门的分工和协作,在提供全科诊疗服务的基础上,为
签约居民提供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一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采取家庭医生助手提供健康管理支持性服务,减轻家庭医生非医疗事务工作负荷。
  签约后,家庭医生团队应及时建立并完善签约居民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推进“‘就诊预约、定向分诊、诊前服务、诊疗服务’全科预约诊疗流程”建设,利用健康小屋或候诊区开展健康自测及健康教育,2018年要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对签约患者的分时段预约就诊和精细化健康管理。各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优化诊疗环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一对一诊间服务。对超出服务范围的患者要及时予以转诊或提供就医路径指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内容,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团队要采取手机短信、、电话、移动终端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提醒信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当对签约居民的个人资料及隐私保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签约服务。支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为健康管理需求项目提提供保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三、优先做好重点人签约服务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全面了解辖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辖区重点人人员基
本信息,要与区农委、区民政局、区残疾人联合会以及街道、乡镇政府和居(村)委会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共享有关数据,并确保信息安全。要结合自身服务能力,按照自愿原则,第一时间为有需求的居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做好重点人台账管理,做到服务宣传全覆盖,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要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优先保障重点人的基本卫生服务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本康复纳入对残疾人的个性化签约服务范围。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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