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1.23
【字 号】岳云政办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传播与流行,保护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属地负责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云溪区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负总责。
  (三)分级控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工作方案。
  (四)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
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科学防治
  依靠科学技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规范防治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防治效果。
  二、应急准备
  (一)组织管理
  1.组织指挥系统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区长刘正仁担任指挥长,副区长何喜任常务副指挥长,副区长刘庆雄、刘绍文、杨建勤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卫健局局长田新云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及防治工作实际,设置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
  2.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与上级宣传部门的衔接与联络,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协调、指导新闻单位新闻报道工作。
刚刚武汉发布最新隔离政策  区委宣传部新闻网信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注重社会效果,回应众关注。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例与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协助其执行任务,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
  区卫健局:负责疫情监测、外环境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负责定点医院组建工作,开展医务人员临床知识和感染控制培训,做好相关药品、试剂、人员、设备等应急储备,组织对区内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病例救治,落实密切接触患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各项防控经费落实到位,做好资金调配、拨付以及监管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区林业局: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监管、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日常防控和发生疫情后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提出合理性工作建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市场的清洗和消毒等环境整治工作,必要时采取休市、关闭等措施;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没有合法来源的动物,对使用未经检疫、检验的野生动物进行加工、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督促农集贸市场开展清洗消毒工作。
  区商务粮食局:负责督促各农贸市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督促农集贸市场开展“三个一”工作,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和复课登记制度,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的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武汉等主要疫情发生地旅游团体进行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疫情。
  区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众给予救助,协调做好死亡病例的遗体火化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制定2020年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输工作。
协助做好疫情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必要时,在交通站点、场所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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