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6期·城市建设与管理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的估计及其影响因素
——来自中国城镇住户调查的微观证据
陈开洋
(复旦大学,上海,200433)
[摘要]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和住房市场的持续性改革,使得城市间劳动力流动约束不断放松,城市土地租金和工资性收入向长期均衡状态收敛,中国城市生活质量得到提升。本文在Roback模型的基础上,首次利用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估算了各个地区的城市生活质量。研究发现,在住房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达到均衡时,住房成本扣除工资性收入所得到城市生活质量,可以很好地被城市便利性解释。具体来说,自然便利性(如距离海岸线越近、平均气温越低、最低气温越高)越好的城市,其生活质量越高。城市便利性(如户籍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均生产总值)越多的城市,其生活质量越高。同时,较高的受教育机会也对城市生活质量有显著正向影响。本文发现表明,在市场长期均衡中,居民愿意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支付更高的房价,接受更低的工资,继续推进中国劳动力市场与住房市场改革有助于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关键词] 生活质量;住房价格;工资性收入;便利性
[中图分类号] 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11(2019)06-0006-25
一、引言
R o b a c k(1982)经典理论表明,在开放且人口自由流动的市场中,劳动力要素和土地要素分别在市场中达到均衡。均衡时,城市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是其土地租金与生产力水平的差值(Glaeser et al.,2001;Gabriel & Rosenthal,2004)。在中国,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城市间劳动力流动,使得各个城市形成了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户籍对居民流动的限制逐渐放开(陈钊和陆铭,2008),城市土地市场与城镇住房市场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城市住房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劳动力流动约束的放松与住房市场的完善,将城市间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整合,这一变化是否改变了城市生活质量?哪些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对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首先使用《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估算了全国183个城市的生活质量。并通过2002-2009年的面板数据,在缓解地区与时间因素可能带来的内生性问
[收稿日期] 2019.09.09
[作者简介]陈开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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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的估计及其影响因素——来自中国城镇住户调查的微观证据
题的基础上,对城市生活质量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首先,由住房成本扣
除工资性收入所表示的生活质量,与现有文献得出的生活质量具有很高的相关性,说明劳
动力与住房市场的不断完善加快了劳动力在地区间的流动;其次,每个城市的生活质量评分,
可以很好地被城市便利性解释。具体来说,自然便利性(如距离海岸线越近、平均气温越低、
最低气温越高)越好的城市,其生活质量越高;而对于城市便利性(户籍人口总量,人口密
度、人均生产总值)更多的城市,其生活质量越高。最后,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城市属性,
如教育水平,对城市生活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战略构想,对我国的城乡与区域发展指明了方向。
该战略强调城乡间与区域内要素资源(人口与土地)的有效配置,在激发城市经济增长潜
力的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福祉。截至2010年,我国跨省(市)城市10个,如长三角、
珠三角等地区共计87个城市,GDP总计22万亿,约占全国总量的54.8%;省级城市17个,
涵盖113个城市,GDP总计14万亿,约占全国总量的34.5%。本研究表明,在城乡与区域统
筹发展过程中,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了大幅度提升。一方面,劳动力在地区间的快速流
动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居民通过流动选择更加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另一方面,
不断推进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放松现有的户籍制度的约束,不仅满足了居民日益
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要,同时也提升了城市的生活质量,增进了城市生活的满足感与获得感。
政府为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所进行的公共投资,如提升医疗水平、扩展教育资源和减少环境
污染等,都会受到民众的支持和可观的社会回报。这无疑将推动城市增长与公共服务的协
调可持续发展,最终使国家和公众同时收益。因此,完善劳动力与住房市场改革,进一步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与成本,将有助于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讨论相关国内外文献,第三部分介绍模型假设与推导,
第四部分说明数据来源,第五部分参数估计与实证结果。第六部分总结全文并讨论结论的
政策含义与启示。
二、文献综述
城市生活质量估计一直是城市经济学非常关心的话题,其理论基础在实证的补充下不
断完善。Roback(1982)最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在给定居民和企业偏好的前提下,
人口完全自由流动使得地区间效应达到均衡,均衡条件下,较高的便利性弥补了低工资与
高租金带来的不足。更进一步,Blomquist et al.(1988)和Rappaport(2007)则认为,
居民对便利性的偏好并非一成不变,产业集聚与技术更新在改变偏好的同时,也影响着地
区生活质量。不仅如此,企业与家庭偏好的差异,使得地区间在商务质量与生活质量两个
维度上达到均衡(Gabriel & Rosenthal,2004;Chen & Rosenthal,2008)。
但是,在生活质量估计估计过程中,不可观测因素一直是难以解决的内生性问题。Bishop & Timmins(2016)认为,当存在一种不可观测因素既影响家庭偏好,又影响到家
庭消费便利性的数量和价格时,便存在内生性问题。而且,地区间人口不完全流动使得部
分地区无法达到均衡条件,进而工资与租金的差值并不能反映出生活质量(Bayer et al.,2009)。为了解决上述问题,Kahn(1995)、Cragg & Kahn(1997)、Bayer et al.(2009)、
和Sinha & Cropper(2013)等人尝试使用离散选择模型城市便利性进行估计,并估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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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居民对便利性的边际支付意愿,然而,高质量的数据要求是限制离散选择模型广泛应用的主要问题。为了缓解数据的局限,更多的文献以外生政策冲击与构建结构方程法为手段,来缓解识别方程中潜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而准确地识别个人(家庭)对便利性的边际支付意愿的变化。其中,政策冲击法主要是通过将Hedonic模型与 DID 方法相结合,通过双向固定效应解决遗漏变量问题(Chay & Greenstone,2005;Greenstone & Gallagher,2008)。而结构模型法则更侧重于模型的设定,通过模型校准获得准确的参数(A l b o u y & Lue,2015;Albouy et al.,2016)。
除了识别方法,关于便利性的研究在范围和地域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广。研究范围上,财政条件(Gyourko & Tracy,1991)、便利的外部性(Schmidt & Courant,2006)、其他城市属性,如人口密度和空气质量等(Rappaport,2008;Tra,2010;Albouy,2016)也是影响城市便利性的重要因素。不仅如此,不同的地域、文化与种族同样构成了国家内部地区间便利性的差异。Maddison & Bigano(2003)使用意大利数据研究发现,意大利居民对较高的一月气温和较低的七月份的降水量有很高的支付意愿;Berger et al.(2008)使用俄罗斯的长期调查数据发现,俄罗斯地区间城市属性的差异与其本国的人口流动的趋势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即人们更愿意流向便利性高而工资较低的地区)。Albouy(2013)研究发现,在加拿大,那些不同语言体共同居住的城市,每个体对城市生活特征的偏好基本一致。
(二)国内文献梳理
国内关于城市生活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入手。现有文献发现,收入、经济增长、政府效率、城市规模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刘军强等,2012;孙三百等,2014)。罗楚亮(2009)使用2002年的全国住户抽样调查发现,控制了相对收入效应后,绝对收入能对幸福感产生正向影响;而官皓(2010)、张学志和才国伟(2011)却认为绝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远没有相对收入重要。文献无法达成一致结论可能与样本的选择偏误有关。鲁元平和王韬(2011)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发现,收入不平等对幸福感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且可以通过影响地区的犯罪率来
影响个人的幸福感。陈刚和李树(2012)考察了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发现政府自身的效率和腐败程度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主要因素,且对低收入的人影响更大。不仅如此,环境治理、就业质量、教育与医疗水平同样是影响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赵文龙和代红娟(2014)发现,环境污染对城市生活质量会产生负向影响;聂伟(2019)强调,城市中充足的就业机会有助于提升居民的自我评价,改善其生活质量;张连城等(2019)认为,提高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是提高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然而,国内从便利性角度解释城市生活质量差异的研究并不多见。周京奎(2009)利用1999-2006年的城市面板数据,对城市便利性对住宅价格和工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其研究发现便利性对住宅价格和工资的影响都是显著正向的,而且对于东部地区的影响效应要高于西部地区。夏怡然和陆铭(2014)发现,公共服务这一城市特征对地区间的劳动力流动会产生显著的影响。温婷等(2014)和温婷等(2016)通过构建指标体系进行主成分分析,对中国35个城市的便利性进行了评价,分别从健康环境等级,自我发展环境等级,休闲环境等级和社会氛围环境等级四个方面,对城市便利性进行分级和排序,并发现城市便利性和净迁移人口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喻忠磊等(2016)则采用了综合测评法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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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分析法对全国286个城市的便利性进行了评价,研究发现到海岸线的距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市人均GDP 等因素都可以对城市便利性产生影响。赵方和袁文超(2017)在Diamond 模型的基础上,将便利性的数量内生化为当地的便利性供给与便利性需求决定,研究结果也与前人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且工资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要更大。刘修岩和李松林(2017)发现在消除地区间在便利性上的差异的反事实条件下,福利水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说明便利性与迁移成本、生产率和房价等城市属性一样,对个体的效用水平会起到不小的影响。
现有文献的不足在于:一方面,将城市层面的加总数据应用在回归分析中时,会因为缺少个体特征而产生较为严重的内生性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文献忽视了城市自然属性的影响,使得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估计产生偏误。因此,本文的主要贡献表现在:①首次使用个体层面的微观统计数据对我国主要城市的生活质量进行估计,翔实的个人和住房特征信息,大大缓解了个体不可观测因素可能导致的内生性问题;②本文收集整理了我国主要城市的自然属性特征,如距离海岸线距离,气温,降水,天气状况(阴天、晴天),风向风速等,通过在回归方程中加入城市自然属性,将生活质量影响因素估计的潜在偏误降到最低。
三、模型假设与推导
本文的模型以Roback(1982)的模型为基础,并结合Albouy(2012,2015,2016)对模型的改进思路,对本文将使用到的模型进行简要的介绍。
家庭i 对生活在j 城市中,城市间的商品、居民在城市间可以自由流动完全自由流动1。家庭偏好两种商品:一般商品x ,价格单位化为1;非可贸易品y (包括住房和其他不可贸易的服务等),价格相对于一般商品p j ,决定了当地的生活成本。家庭的消费约束亦来源与两个方面:工资,取决于个人的特征和地区特征;家庭的非工资性的收入R i (除工资收入以外的转移支付、财产性收入等),因此总的约束条件为。
便利性在地区间的差异是许多方面,本文使用K 维列向量Z j 表示可观测的便利性特征,并且假设地区间的便利性变化是连续的,即可观测到的Z j
集合是实数集上的完整的闭子集,理论上可以对其进行微分。家庭在观测到地区的便利性特征之后,选择适宜
的工作与生活地区最大化自身的效用,其间接效用函数为,该效用函数对
其每个参数都是连续可微的,家庭的效用随着的增加而增加,随着p j 的增加而减少。企业以规模报酬不变的技术,在完全竞争的要素市场(劳动力和土地)和产品市场中进行生产活动,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与成本最小化的目标一致,企业给工人支付的工资即为劳动的边际产出ω,按照土地的边际产出支付土地价格p j ,企业劳动生产率高的地区支付高工资与地租。
均衡条件下,家庭根据观察到的住房价格、工资收入和当地的便利性,选择一个可
以满足其保留效用
的地区生活。当某个地区的保留效用高于或低于时,人口就会有动1 在我国现有的制度背景下,虽然人口在地理上可以自由流动,但是在制度上流动人口不可以享受流入地的公共服务,这种限制在劳动力市
场与住房市场的改革过程中逐步被缓解。乔晓春(2019)和周灵灵(2019)的研究发现,2000-2010年是流动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户籍制度的约束力正逐步降低,我国的发展现状与理论前提基本相符。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的估计及其影响因素——来自中国城镇住户调查的微观证据
020机继续流动,直到每个家庭都获得相同的保留效用为止,此时需求达到一般均衡。企业根据其面临的商品价格、工资以及便利性决定其企业选址,若存在企业按照低于边际成本的价格支付要素报酬,则地区内的其他企业将存在退出和重新选址的动机,直到企业不再进行地区间流动之后,供给的一般均衡形成。因此,均衡状态下,家庭效用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1)公式(1)可以解释为:均衡状态下,家庭的保留效用不再受到地区间便利性差异影响。进一步整理公式(1): (2)方程(2)左边是某个便利性Z k 的变动对间接效用的边际影响,它刚好等于便利性Z k 对p j
的边际影响与对的边际影响的加权求和,权重则取决于家庭间接效用函数对二者的敏感程度。接着,我们将家庭对便利性Z k 的边际支付意愿定义为(方程(2)两边同时除以):
(3)分母表示1单位的工资变动对产生的边际效用,也是1单位货币变化产生的边际效用,分子与分母的比值则表示1单位便利性变动能相当于多少货币的边际效用,若p *等于1,则表示便利性的价值与货币的价值是等价的(货币和便利性的边际变动对效用的影响是等价的)。我们对在等式两边同时处于家庭收入,同时使用shepherd 引理,
可将上式化简为: (4)进而得到
: (5)其中,同样表示一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S y 和S ω分别表示不可贸易品(生活成本)和工资占总收入的比重2,方程左手边表示家庭i 对便利性Z k 的边际支付意愿,是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这种边际支付意愿恰好可以表示成j 地区不可贸易商品的价格对数和工资对数对便利性偏导数的加权平均,若边际支付意愿越高,则平均意义上,该地区的家庭愿意为本地的便利性Z k 支付更高比例的家庭收入。2 本文假设不可贸易品(租金)占收入的比重S y 和工资S ω占收入的比重在全国范围内是相同的。2019年第6期·城市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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