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儿童的年龄
法律规定儿童的年龄
【篇一:法律规定儿童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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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法律规定儿童的年龄】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五版2006年)载:儿童,名,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现代汉语词典》另载:少年,名: 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
指上述年龄的人。
(书)指青年男子。
依此解释,通常情形下,儿童比少年的年龄要小,两者的年龄范围不相交叉。儿童属未成年人,少年也属未成年人。故儿童应指10岁左右以下的未成年人。
以上是现代汉语方面关于儿童的解释,而相关法律对此有无规定呢?
搜索结果:我国目前立法(法律、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儿童”的定义,比较明确的是——有关于“未成年人”概念的规定,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经2006年12月29日,2012年10月26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至于“公民”,则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经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修正)的规定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既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那么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自然就是成年人。而关于“
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则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施行,200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该条文主要是为了明确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前述现代汉语的解释,儿童应指10岁左右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此关于儿童的年龄界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相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未成年人分为两个阶段,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当然,上述条文仍是为了明确“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它与年龄密切相关。
涉及儿童相关年龄的法律,比较直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通过,1998年11月4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二)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据该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婴儿和儿童,儿童的年龄上限则是不满十四周岁。
与儿童成长有重要关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06年6月29日修订)则没有关于儿童年龄的具体规定,但它规定了儿童的入学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是将儿童与少年并列,其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经1997年3月14日,1999年12月25日,2001年8月31日,2001年12月29日,2002年12月28日,2005年2月28日,2006年6月29日,2009年2月28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2月25日修正)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此法律条文规定,再结合上文所述,无论儿童是指10岁左右以下的未成年人,还是儿童的年龄上限为不满十四周岁,此两类意见之下,均不存在儿童犯罪的情形,只存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说法。
同时,为了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关罪名以惩治危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如拐卖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本身并未对儿童予以定义,以及对儿童的年龄予以界定。
虽然我国法律对儿童没有定义,对儿童年龄也无直接界定,但是之前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曾作过比较明确的规定。
一是《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1989年7月7日)。该《批复》规定:“……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划分,应以不满一岁
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
客观地讲,如此划分儿童的年龄段,比较合理,只是它将儿童与幼儿、婴儿截然分列,似不甚科学,因拐卖幼儿也属于拐卖儿童。
上述《批复》被以《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1996年12月31日)废止,废止理由是被下述司法解释代替。
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92年12月11日)该《解答》中作了如下规定:“八、怎样划分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界限?《决定》和本解答中所说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
此规定,简单直接,清楚明确。既对儿童概念作了定义,也对与儿童相关的年龄作了清晰地界定——“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
但是,该司法解释现也已被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1月4日),废止理由是“制定依据已被刑法吸收,刑法对相关问题已有规定。”
然而,修正后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的定义以及对儿童年龄的界定。
至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儿童”的定义以及对儿童年龄的界定,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儿童入学年龄可是,该规定中的文字“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似乎存在逻辑混乱。关于儿童节的规定,既有少年,也有儿童,虽则少年儿童之间没有符号,但不一定就是强调儿童之意。再者,该规定中的文字“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易引起反推——是否还存
在“已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
如果说,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儿童”的明确定义,但对儿童年龄的界定,还是应以14周岁为上限(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那么,在国际立法上,对此有无规定?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它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该《公约》不但确立了保护儿童权利的四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以及尊重儿童的意见;还对儿童的年龄作了明确界定。
《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1989年11月2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符合其宪
法第二十五条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前提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履行《公约》第六条所规定的义务。
按照该《公约》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则其儿童含义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未成年人。可见国际公约中的儿童实为广义的概念。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儿童权利公约》第六条:“第六条1、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2、缔约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与发展。”
【篇三:法律规定儿童的年龄】
儿童的年龄界定“儿童”一词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指的是“18 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 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 18 岁。”并认为每一位儿童既是一个独立的 个人,又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儿童阶段,粗放 一点可分为学龄前(0 岁-6 岁)、小学(6 岁-12 岁)和中学(12 岁-18 岁)三 个年龄段;细分可分为:婴儿(0 岁-1 岁)、幼童(1 岁-3 岁)、小童(4 岁-6 岁),中童(7 岁-12 岁)、大童(13 岁-18 岁);从性别上分为男孩和女孩。
儿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的定义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 年”小)。其中“少年”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联合国《儿童权 利公约》中的规定是 0-18 岁,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是 0- 18 岁,医学界以 0~14 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中国的儿童组织少先队的 队员年龄在 14 岁以下,而共青团员的入团年龄为 14 岁以上。
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儿科学》里把儿童年龄分为七个时期: 一,胎儿期(从卵 子和精子结合到出生,约 280 天); 二,新生儿期(从脐带结扎至出生后足 28 天); 三,婴儿期(出生后 28 天到满一周岁,又称乳儿期); 四,幼儿期(1 周岁到满 3 周岁); 五,学龄
前起(3 周岁后到入小学前 6~7 岁); 六,学 龄期(6~7 岁至女 12 岁,男 13 岁) 七,少年期(青春期)(女孩从 11~12 岁到 17~18 岁,男孩从 13~14 岁到 18~20 岁)。慎用:指在用药时要小心谨慎,即在使用药品时要注意观察,如出现不良反应立 即停药。通常需要慎用的都是指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 者。因为这些人生理上有某些特点或由于病理上的原因,体内的药物代谢,即解 毒、 排毒的能力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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