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政策的分析
康密
韶关学院,广东韶关512000
一、特殊儿童教育
特殊儿童是指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即残疾儿童),我国将特殊儿童分为八类: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杨民,2004)。由于身心方面的缺陷,特殊儿童及其家庭面临着医疗、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杨洋,2012)。教育是每一个儿童的权利,教育能使特殊儿童掌握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然而特殊儿童的教育之路异常艰辛坎坷。2010年我国特殊儿童在校生42.56万人,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多达14.5万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分为三种模式:特殊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普通班级随班就读,本文将针对随班就读政策进行具体介绍和分析。
二、随班就读政策
(一)发展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发布,其中将对盲、聋人的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指出国家和政府应该对盲、聋儿童的教育负责。此后特殊教育发展迅速,首先以盲、聋人特殊学校的建设为主,之后陆续将智力障碍儿童及其他特殊儿童纳入特殊教育范围。1987年,由于农村地区学校分布少,交通不便,为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黑龙江省的一些学校将聋童招入普通学校进行学习。(肖非,2005)。1988 年公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5年发展纲要(1988-1992年)》中首次提出积极推动普通班中吸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政策。随后,随班就读试验在全国范围展开,试验成果获得肯定并逐渐推广。在1990年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得到了正式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发布了配套实施文件(戚克敏, 2010),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
(二)现行政策
1994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是我国目前随班就读政策执行的指导文件。该文件中对于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
1、对象:各类别残疾儿童少年;
2、入学:残疾儿童就近入学,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残疾儿童每班1-2人,不超过3人;
3、教学: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活动,使用与普通学生相同教材(全盲学生使用盲文教材),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教学调整以及予以其他帮助;
4、其他:在师资培训、家长工作、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政策评估
在全面推行随班就读政策的30多年里,随班就读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也面临着许多不足。
(一)积极影响
1、提高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入学率
随班就读政策在全国范围推广以后,我国特殊儿童入学率迅速增高, 1983年,在校残疾学生只有3万多人,2010年,这个数据增长到42.56万,其中60%左右是在普通学校就读(彭霞光,2011)。由此可见,随班就读政策使得更多特殊儿童可以接受义务教育。
2、推动了特殊教育的发展
大量研究表明,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有益于他们的发展,能提高他们的学业成就、自信心、社
会交往能力,并且降低他们的问题行为,同时特殊儿童的随班就读不会对普通儿童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以促进他们的积极发展(杨希洁2011)。所以对于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是一种更加积极的形式,随班就学政策推动了特殊教育从单纯的隔离式教育向普通学校教育积极发展。
3、提高了普通教育者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接纳程度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随班就读班级教师支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政策(朱楠,2009)。随着越来越多的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更多教育工作者积极地对课程设置、教育模式、教师培养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在实践中他们认识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积极效果,更多的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愿意接纳特殊儿童(杨希洁,2011)。
(二)政策现状
尽管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一大进步,但是推行至今,其教学质量很不理想,对于许多特殊儿童而言,随班就学只是在形式上使他们实现了入学,但是在内容上并不能根据他们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教育,出现了大量“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现象,这项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也越来越凸显。
1、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的法律中,《残疾人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中虽然有对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政策
的规定,但是比较分散,未形成系统,而且缺乏具体的实质操作规定,比如经费、教师培养、特殊儿童管理、安置方法等(彭霞光,2011)。《残疾人教育条例》是仅有的专门针对特殊教育的法律条例,但是这部条例自1994年颁布后没有进行过修订,其中的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特殊教育的发展,反而形成了制约(李佳颖,2012)。此外,《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作为指导性文件,其中许多条款模糊不清,操作性不强(彭霞光,2012),难以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入学的权利。
2、对特殊儿童的评估没有确定标准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中规定,对于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一般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另外,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对于随班就学的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这两项条款中都没有对于参加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的检测、鉴定、评估提出具体的标准(彭霞光,2011)。操作上,各地采用的评估方式不一致,对特殊儿童的分类不统一。这些评估上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对
摘 要:特殊儿童是指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特殊儿童,为提高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以及为特殊儿童提供良好教育环境,我国推行了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普通班级随班就读的政策。从1988年推行至今,随班就读政策产生了许多积极效果,同时也面临很多的不足。本文将对我国随班就读政策进行介绍及分析,最后提出未来政策改进的建议。
关键字:特殊儿童;特殊教育;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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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的选择合适的教育方式,甚至会造成鉴定方式的滥用,将许多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鉴定为“无能力”接受普通教育,成为许多学校拒绝接受特殊儿童的理由。
3、经费支持不足
有学者对于1998-2008年间特殊教育经费进行分析,其结果显示,我国特殊教育经费在这10年间由8.52亿元增长至31.10亿元,但是就随班就读的教育经费仍然很低并且增长缓慢(彭霞光,2011),许多地区、学校根本得不到勇于支持随班就读的经费。
4、教师专业培训缺乏
为了根据特殊儿童的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教师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技能,如语言训练技能、盲文读写技能等等。然而我国目前对于教师特殊教育的培养还非常欠缺。我国师范院校中特殊教育得不到重视,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很少。教师就职后的特殊教育培训也不充分,调查显示62.2%的随班就读教师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培训,许多培训是以非专业的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彭霞光,2011)。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无论从人数、质量、培训时间上都不能满足需要。
5、配套支持系统不健全
特殊儿童对于教育有其特殊需要,比如盲童需要盲文教材、盲板盲笔等硬件设施的辅助进行学习(彭霞光,2011)。除了硬件支持之外,随班就读还需要专业人员的支持和帮助。普通教师在对特殊儿童的教育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教师自身的特殊教育技能不足以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此时专业人士如语言训练师、物理训练师可以帮助特殊儿童的发展。然而事实是我国的特殊教育专业人士仍然非常缺乏,不能满足参与随班就学的需求(戚克敏, 2010;肖非,2005)。由于不能根据特殊儿童的需要提供配套支持系统,特殊儿童又因为自身的因素无法适应普通教育,最后只能“随班就坐”、“随班混读”了,无法实现教育的目的。
四、政策建议
自2001年后,我国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就读达到全部在校特殊儿童60%以上,但是近10年来增长缓慢,未超过70%,这与特殊教育发达的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意大利在2006年有99.3%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普通班学习(彭霞光,2011)。我国以随班就学为形式的特殊教育近年来教育质量不高、入学比例没有提高,发展出现停滞。针对前面提出的现行随班就读政策中存在的不足,我将提出以下的政策发展建议:(一)建立健全法律保障系统
对于特殊教育应该建立更系统、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对于与随班就读相关的各个领域和各种机构作出
规定,加强法律法规的确定性,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应该更加明确具体,以此才能确保随班就读政策的执行。
(二)明确和统一特殊儿童的评估方式及标准
除了在法律法规中对于特殊儿童的评估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外,评估方法本身应该进行改进和规范化,各地对于特殊儿童的评估鉴定方式和标准应该统一,从而为特殊儿童教育提供支持和参考。
(三)加大经费投入
特殊儿童的随班就学需要许多方面的改进和支持,而经费是这些支持的基础。相比于传统的特殊学校,随班就读相关的经费使用更加分散,范围更广,涉及普通学校的硬件设施跟进、普通教师的特殊教育相关培训等等。因此,我国除了对特殊学校进行经费支持之外,应该增加在随班就学相关方面的经费支持以及加强资金管理。
(四)加强师资培训
对普通教师的培训应该同时关注职前与职后:增加师范类学校对于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和投入,增强普通教师对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对于随班就学教师进行专业的针对性培训和支持,弥补他们在职前培训的缺失,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的困难。此外,还应该加强特殊教育领域专业人员的培养,使更多
的专业人员进入普通学校对于随班就学进行支持。
(五)完善支持系统
为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学校应提供硬件方面的支持,如辅助材料、特殊教材等。在人力资源上,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的加入能为特殊儿童提供最合适的教育和帮助,并减轻普通教师的负担。另外,学校还可以将特殊儿童家长纳入支持系统,与家长加强联系,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能够更好地提高特殊儿童身心发展水平。
五、结语
从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来看,特殊教育经历了从传统的隔离式教育到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回归主流”运动,再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全纳教育”(融合教育)兴起。1994年在西班牙举行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通过了《萨卡拉曼宣言》,建议各国政府采纳“全纳教育”,让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全纳教育”由此获得世界性的关注(戚克敏, 2010)。中国的随班就读政策出现在“回归主流”运动的同一时期,与当前世界特殊教育界所倡导的“回归主流”和“全纳教育”思想一致,符合特殊教育的发展潮流,有利于我国特殊教育的整体发展。
在今后继续深入推行随班就读政策的过程中,还将面临很多挑战,如教育理念的整体滞后,教育管理工
作中对于随班就读的忽视,社会大众对于随班就读的接纳程度不高,经费来源和管理,特殊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衔接等等,这些都是未来政策制定和执行中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邓猛,朱志勇(2007)。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4,125-129。
[2]蒋云尔(2007)。特殊教育管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
[3]彭霞光(2011)。中国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政策建议。中国特殊教育,(11),15-20。
[4]彭霞光(2012)。中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现状和未来发展建议。现代特殊教育,(9),19-21。
[5]戚克敏(2010)。随班就读的政策发展及其分析。教育导刊,(002),23-26。
[6]于素红,朱媛媛(2012)。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国特殊教育,8,003。
[7]肖非(2005)。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中国特殊教育,3,3-7。
儿童入学年龄
[8]李佳颖(201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变迁与发展研究 (硕士论文, 沈阳师范大学,2012)。
[9]杨民(2004)。世界特殊教育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康密(1990-),女,汉族,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特殊儿童、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从事工作:高校教师。
韶关学院校级教改课题,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 SYJY20171869
韶关学院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课程思政诉求下的社会工作本土化教育探索”(2020.11.12)项目资金编号:431-99005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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