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贷后管理制度分析
作者:王云涛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20期
作者:王云涛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20期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具体是指是指在客户使用银行信贷产品后,银行对客户及信贷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担保管理、信贷档案管理以及贷款收回等一系列的管理过程。贷后管理的目的是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通常以信用风险控制为主线,以风险预警分析为前提,以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为手段,以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制为保障。
一、贷后管理原则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贷款安全问题贯穿于整个贷款生命周期全过程,包括贷前对各种风险因素的合理预测及科学评估,也包括贷后对影响贷款安全的各种因素的跟踪检查、分析和管理。
(二)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贷后管理设计多个部门的分工协作,因此,各个岗位应清楚自身的职责和尽职要求,并按照规定标准统一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否则将会被追究相关责任。个贷后管理岗位开展工作是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在只能要坚持适度分离和相互协作的统一,以保证贷后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为避免出现“重贷前,轻贷后”的倾向,有效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贷后管理在信贷资产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作用,贷后管理同样坚持着“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同时中台部门也负责主动进行一些管理的操作工作,以有效落实职责、实施职责上的互相制约。以此来达到对贷后管理风险的有效控制、推动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持续管理、全面监控
对授信客户进行全面、持续、有效的跟踪管理是贷后管理的核心内容。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客户信息,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银行在进行贷后管理时必须持之以恒,通过对客户持续的关注,不断发现、评估和监控各种风险。当一笔授信业务发生后,贷后管理人员即将其纳入贷后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行业内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直至该笔授信业务正常回收或终结。
(四)及时反映、快速处理
贷后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但由于我们主管行动能力的限制,从问题发生到发现问题,再到制定对策并执行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问题产生到发现问题有一个认识时滞,从发现问题到制定措施有一个决策时滞,从制定措施到措施执行有一个行动时滞。“及时反映、快速处理”就是要求贷后管理人员将上述各个环节的时滞缩短到最小,在发现问题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及时规避风险或将潜在损失降到最低。
二、贷后管理的内容
(一)贷后检查
邮储银行贷后检查主要包括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贷后日常检查和还款资金落实情况检查三种类型。
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是指管户客户经理(或贷后检查岗)应在贷款发放后1个月内完成首次跟踪检查。通过调查客户账户资金划付、调阅支付凭证、信贷资金流向分析及审核有关合同附件等方法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贷后日常检查分为贷后例行检查和贷后全面检查,重点对客户经营环境的检查,履约合作情况的检查,经营、财务、对外担保、投资、担保物情况检查,重大事项检查等。还款资金落实情况检查由管户客户经理(或贷后检查岗)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的方式开展,了解、落实客户的还款意愿、还款资金来源、预计还款时间等信息,并对潜在风险客户实施应急预案,启动客户退出程序;对正常还款的客户,维护好客我关系,做好续贷工作,防止客户流失。
(二)风险预警
邮储银行风险预警工作分为系统自动预警、人工风险预警和解除预警三部分。
其中,系统自动预警为信贷系统根据业务逾期情况或其他预警信号自动发出的预警提示。人工风险预警信号发起是指相关人员通过贷后检查、日常管理、公开信息等渠道,发现已经或可能对我行小企业信贷资产安全带来风险的信号后,应立即将所掌握的预警信号详细内容提交业务主管岗(或一级支行小企业主管岗)进行初步核实,发起风险预警。管户客户经理经过实地调查发现预警信号不存在,或经过风险处置,预警客户情况好转、按标准不属于预警范围时
(三)贷款收回
贷款回收分为正常回收、提前回收、逾期催收等。其中,贷款提前回收分为客户提前还款和我行提前收回两种。客户提前回收是指客户申请的提前还款;我行提前回收,是指客户出现需提前回收贷款的情形,由我行的客户经理发起贷后提前回收。逾期催收,根据逾期期限不同,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
对于逾期7天(含7天)内的贷款,由管户客户经理和贷后检查岗进行催收;超过7天的贷款,由业务主管岗(或一级支行小企业主管岗)协助管户客户经理(或贷后检查岗)及相关支行人员一起催收。
对于30天(含30天)以内逾期催收:贷款逾期1-7天(含7天)内,至少每天进行1次电话催收,提醒借款人还款,且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上门实地催收。贷款逾期8-30天(含30天)内,继续进行实地催收,频率为至少每周一次,了解逾期原因,判断贷款风险,督促其按时还款。
贷款逾期31天至60天(含60天),增加电话催收的频次,反复催收,并提醒抵(质)
押人或借款人家庭成员。除正常的催收措施外,催收人员还应上门向借款人送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对于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应采用挂号信发出书面催收通知或公告催收。
邮政个人贷款贷款逾期61天至90天(含90天),可发出催收律师函,同时将催收函(催收律师函或《小企业授信业务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抄送抵(质)押人,要求借款人、抵(质)押人或其他收函人签收。催收人员应通过谈话观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抵(质)押物状况等,提出处理意见。
90天以上的逾期催收。超过90天的逾期贷款或虽未超过90天,但已发现重大风险的贷款,应及时开展资产保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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