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评估知识点
础知识篇
(一)
1.什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以下简称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 估”)是教育部针对 2000 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 估, 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 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 本科教 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 过评估引导并促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 改善办学条件, 加强规范管理, 完善校 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2.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哪三种评估结论如何使用
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 “通过”的学校,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 2 年,  “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 3 年。在 改期,将对学校采
取限制或者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重新接受评估, 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 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校 核评估, 仍未通过的学校, 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 依据有关法律赋予相 应处罚。
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由谁组织和实施
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 体组织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 和支持。
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具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 高厅【2022】2 号)进行。
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指导方针是: “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 “以评建”
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
“评建结合”就是将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及长远的建设目标一并考 统筹兼顾,以评估促进建设,以建设提升评估,评建共进。
“重在建设”指评估只是一个手段, 而建设是关键, 提高教学质量才是最 目的。
6.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
, 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 德育为先, 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 力培养应用型人材;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 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促 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7.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 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达到“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 保证。
体现“个突出”:一是突出应用型人材培养。二是突出为地方(行业)经济 社会发展服务。

有效进行“一个引导”: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系。
8.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高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 一是促进教学思想、 观念的转变; 二是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 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和规划;四是确立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 五是促进高校教学建设; 六是提高高校的人材培养质量; 七是摸索和建立高校 估指标体系和操作经验;八是鼓励高校创新人材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探索。
9.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采用什么样的评估方法
答:采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学校上传自评报告和 基本状态数据,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审阅自评报告、 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 进校考察等方法。
10.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答:学校自评、数据分析、现场考察、结论审议与发布、整改提高等环节。
1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理念是什么
答: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学校为主体的理念,以学生为本的理
1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哪些新举措
答:加强分类指导,分类评价;淡化评估等级,减少功利性;利用现代信息 术, 实现常态监控与评估考察相结合; 重视评估过程管理, 改进专家工作方法; 社会参预力度;国家承担全部经费。
13.本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 点。
1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的特点是什么

答:(3本院校1)强调新建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 民族结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质;
(2)强调重视培养学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 人材;
(3)强调要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重视 教师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
(4) 强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 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认真开展评建工作
1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国家办学条件主要指什么
指《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育部教发[2004]2 号文)。
表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备注: 1.礼聘校外教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原则上礼聘校外教师数不超 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2.凡生师比指标不高于表中数值,且其它指标不低于表中数值的学校为合格 学校。
表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限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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