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十大新闻
金融时报/2014年/1月/8日/第0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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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十大新闻
1.贷款利率下限放开、同业存单启动利率市场化全面提速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理,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10月25日,央行宣布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与发布机制正式实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报价银行由包括工、农、中、建、交等五大行在内的9家商业银行组成。
作为利率市场化存款端的突破口,12月8日,央行推出《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同业存单作为一种货币市场工具,以市场化的备案方式发行,定价参照同等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12月12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国开行发行首批同业存单,总额为190亿元;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的同业存单12月13日发行,规模为150亿元。
作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贷款利率管制的全面放开、市场化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的实施以及存款端利率市场化的开启,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全面提速,对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速银行业经营转型具有深远影响。
为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风险增加、净息差收窄、利润增速下降等挑战,2013年商业银行积极推动战略转型,大力优化资产结构调整,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探索推进信息化、综合化、国际化经营,构建适应银行自身特点和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机构网络布局,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银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银行业净利润达到1.1216万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406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约14.3%。
专家点评:
资金,这个重要生产要素的价格生成机制的市场化,是我国经济金融市场化的核心。推进利率市场化正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关键环节。然而,对于已经习惯于政府管制利率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讲,按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利率,是机遇更是挑战,短期看挑战大于机遇。它挑战商业银行对市场的预判能力和定价能力,挑战商业银行平衡风险和收益的能力,在利差不可避免地收窄的趋势下,更考验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和多元化收益的能力。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惟有通过以经营转型实现传统存贷业务为主向以非信贷业务为主的多元收益结构的艰难转身,才能从容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而从监管层面,审慎把握利率市场化的进度和节奏,着力
培育好Shibor、LPR等基准利率体系,充分发挥银行同业协调定价机制的作用,做好存款保险和金融机构退出等制度安排,是将利率市场化冲击降到最低的保障。
(点评专家: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研究总监兼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 詹向阳)
2.流动性出现异常波动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承压
2013年6月,随着外汇占款流入减少、大量理财产品集中到期、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监管加强及外部美联储放出收缩流动性的信号,银行间资金面骤然绷紧。6月20日,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最高达到史无前例的30%,7天回购利率最高达到28%,流动性异常波动引发市场恐慌。6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已向一些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一些自身流动性充足的银行也开始发挥稳定器作用向市场融出资金,至此,货币市场利率开始回稳。
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异常波动,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密切关注市场流动性形势,不断提高流动性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有效控制期限错配风险,防范资产扩张偏快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促进货币环境稳定;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在加强自身流动性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央行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10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下发《商业银
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三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规定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方法、手段和程序,以期通过完善流动性监管,增强商业银行和整个银行体系应对流动性冲击的能力。
专家点评:
应当指出,流动性出现异常波动问题,是结构性问题,而非系统性问题。一方面,国内的M2指标很高,达到百万亿元以上,相当于全世界的1/3;而另一方面,社会的融资成本又很高。流动性出现异常波动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信贷拉动模式下银行业务结构失衡及其背后的金融改革滞后、经济结构失衡问题。
从微观层面来说,商业银行应当调整发展战略,充分意识到资金期限错配以及贷款对象单一化等问题的危害。在近几年来,一些银行逐渐发现,通过同业拆借以及买入返售往往可以以很低的成本从其他金融机构快速获得大量资金,再通过杠杆投资和期限错配,这些资金可以在其他市场上获得更高的收益,只要合理安排到期资金计划,就可以无风险套取利差。但是,一旦遇上流动性趋紧,资金到期可能无法持续,这些银行就必须“不计成本地去融资”。
另外,在贷款对象上,银行普遍存在“嫌贫爱富”的现象,大量资金沉淀在大型国企、地方性融资平台以及房地产企业等吸金区域,这些企业、平台一方面占用资金量大,另一方面融资成本又很低。而中小企
业只能以较高的利率获得贷款,更有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因规模、抵押担保等问题而无法获得贷款。
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监管当局的调控策略和手段仍需进一步多样化,调整结构,深化改革,以此更好地服务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宗旨。在顶层设计中,稳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辅之以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等相应配套制度。2013年7月20日央行发布取消贷款利率下限,意味着贷款利率基本全部放开,下一步就是存款利率的上浮限制,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定期后活期”的原则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近期,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一大突破口,大额可转让同业存单的试推为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提供了参照,也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点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3.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常态化扩容加速推进
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3月20日,工行获准发行35.92亿元“工元2013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成为2013年首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9月25日,金额为12.74亿元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首期发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这也是6年来国内首次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11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金额为80亿元。
在实体经济融资渠道不畅、资本市场发展乏力的背景下,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对于引导社会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中央“稳增长”战略部署具有积极作用。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2007年启动的第二轮信贷资产证券化500亿元试点规模,截至目前已经陆续得到释放。201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再次起航,2013年新一轮试点达到
4000亿元左右,标志着“常态化”扩容正在加速推进;年末对风险自留比例的进一步确定,表明监管层旨在实现风险控制和较快发展的平衡,为2014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释放出了积极信号。
专家点评: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在发达国家取得了快速发展。尽管次级贷款证券化产品是美国金融危机的元凶,引起人们的质疑,但也应该看到,资产证券化作为一款金融创新产品,其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在于运用的方式和服务的目的。在经历了试点、暂停、重启、扩大试点范围等一系列变化后,我国资产证券化正在快速推进。
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意义重大。一是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结构性变革。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推动债券市场深化发展,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逐步平衡,对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很有意义。同时由于信贷证券流动性高,能增加资本市场深度、广度和流动性,是我国金融市场走向成熟过程
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是有利于盘活存量,在不增加基础货币的情况下,改善金融体系流动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短借长贷”的期限错配风险,提高存量资金的周转速度;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是实现银行良性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用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质量较好,总体风险较低,并且资产证券化与整个银行资产规模相比很低,未来发展潜力很大。12月31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其中关于银行持有最低档比例的变化,可以适当降低银行自留部分的资本占用,有利于节约资本、增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力。预计2014年资产证券化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未来发行机构将会进一步增多,从大银行扩展到大中银行甚至包括一些农村金融机构,腾出来的资金将支持“三农”、支持小微、支持棚户区改造、支持中西部开发。
(点评专家: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
4.互联网金融挑战传统银行模式商业银行发力应对
2013年,以6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上线余额宝为开端,拉开了互联网金融迅猛崛起的大幕。
随后,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纷纷涌现,7月份,百度、新浪等27家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P2P网贷平台、移动支付交易活跃;10月28日,百度首款理财产品“百发”上线,10亿元额度4小时售罄,3天后
第二款产品“百赚”上市再次续演热销神话;11月14日,余额宝在支付宝账户内嵌入的天弘基金旗下增利宝货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用户数近3000万户,成为国内基金史上首只规模突破千亿元关口的基金,跻身全球货币基金排行第51位。
互联网金融以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不断向传统金融业发起渗透和冲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冲击甚至替代。对应竞争,商业银行发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拼抢移动支付,征战电子商务,在这些领域展开创新,掀起了一股金融互联网化的潮流。
商业银行将互联网作为技术工具和新的渠道,持续改良传统业务体系。其中,工行电子银行的业务量占比超过70%。商业银行还直接推出电商平台与新兴的电商竞争。建行原有的“善融商城”更加成熟,交行推出“交博汇”、中行推出“中银易商”等。此外,招行尝试涉足P2P,广发等银行试图通过淘宝店销售理财产品等。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积极推广手机银行客户端,并将手机银行的定位从简单的交易和查询平台,转变为融合了支付结算、移动生活、金融服务等多元应用的大平台。
2013年6月,中国银联与中国移动联合推出移动支付平台,截至2013年12月份,已有中行、建行等15家商业银行接入该平台,农行、招行等其他17家商业银行也已完成签约。此外,招行、工行、浦发、光大、平安、兴业等银行陆续推出银行服务。
根据《2013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个人网银用户比例较上年增长
1.7个百分点,企业网银用户较去年增长10个百分点;76%的企业使用网上银行替代了超过一半以上的柜台业务。与此同时,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较去年增长近3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可以对传统金融产品进行改进和创新,并提高服务效率,其趋势不可逆转。它作为互联网时代对金融的一种主动创新,已经不满足于仅从业务层面介入金融领域,更筹谋从机构层面介入,试图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这是互联网企业全面深入金融业的表现,而且这个趋势在未来会越来越明显。
首先,从业务类型来看,互联网企业涉足的金融业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
个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做的一些触网的业务,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第二个就是新型的支付工具,包括第三方支付;第三个是互联网上的一些新业务,包括P2P,也包括众筹,这是新型的金融业务;第四个是通过互联网作为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余额宝等。
其次,互联网金融在短时间内发展如此之快有其必然性,其优势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业的本质是服务业,在市场经济中,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就是不断向交易成本降低的方向发展。
从市场竞争的规律来看,未来的发展肯定要往交易更低的方向走,而互联网金融就代表了这种趋势。二、扩大客户服务口径,解决了“长尾”客户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很多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为消费者大幅度节约了时间成本,可以满足一直被忽视的“长尾”体的金融需求,大大提高了客户覆盖率。三、应用大数据,增强金融业风险管控能力。利用互联网金融强大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行为跟踪能力,可以有助于在技术上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技术,不断创新征信手段,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第三,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很大压力。一方面,对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对银行业的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压缩了传统银行的利润,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对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倒逼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有局部性,在其发展的背后不容回避地存在一定造势、炒作、包装的成分,而且互联网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金融业特有风险问题可能相互放大,导致互联网金融易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了防范这种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也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专门的监管。
总之,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业的创新应持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并进行合理的监管。
(点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5.新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探索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步伐加快
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适应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资本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监管层积极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的创新,商业银行在探索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上迈出新步伐。
2013年11月,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包含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补充资本,发行主体范围包括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审商业银行。
2013年12月,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作出特别的制度安排,为银行业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打开融资大门,在通过创新资本工具缓解银行业资本补充困境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自2012年12月银监会颁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基本原则和要求之后,2013年以来,已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披露了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计划。
截至2013年9月末,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87%、一级资本充足率9.87%、资本充足率12.18%,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
专家点评: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进度查询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意味着金融监管模式正在向激励创新的方向转变,对于促进银行经营转型、夯实安全基石、构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探索推进创新型资本工具的同时,商业银行更应关注的是培育内源资本生成能力和增强“造血”功能。银行利润的稳定持续增长,可以减少对外部“输血”的依赖,及时补充资本的合理消耗,如此,银行才有可能实现风险自担,成为整个社会金融安全的屏障。银行利润如果增长萎靡,势必会削弱资本基础,制约银行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和空间,甚至危及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监管机构一方面要明确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原则,鼓励金融机构理直气壮追求效益;另一方面也要为金融机构经营自主化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切实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点评专家: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研究总监兼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 詹向阳)
6.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民营银行获准设立
为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国家及相关部门多次明确表态,推进民营银行的设立。国务院于2013年7月5日正式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2013年11月14日,银监会发布修订完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了中资银
行设立条件,降低了民营银行的准入门槛,明确了民营银行创办的“五原则”;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民间资本占比已由2002年的11%和19%,提高到42%和5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已超过88%。
民营银行“开闸”信号的释放,激发了民间资本的极大热情,截至2013年11月14日,包括苏宁银行、客商银行、赣商银行、汉唐银行、粤商银行等,已经有39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专家点评: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多年来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首先,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使得银行业更好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民间资本产权清晰,其进入银行业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股权资本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有利于强化银行业现有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给整个经济带来持久旺盛的活力。同时,民营银行资本的来源性质、“接地气”特性等,可以更好地
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支持实体经济的繁荣。
其次,提供差异化的特服务,弥补现有银行体系不足。民营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其资产规模小、经营灵活,而且股东也为当地的企业和自然人,熟悉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信息传递效率高,系统性降低信息识别成本,克服了小微企业财务不透明、风险不确定等难题,从而能够长期、稳健、高效地为小微企业服务。
第三,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我国民间资本充足,投资欲望强烈,但受投资渠道较少的限制,大量资本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设立民营银行可为民间资金开辟较好的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从地下进入到正规金融领域,将之转化为投资,实现民间资本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民营银行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民营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很可能陷入经营困难。如何防控风险是一个关键问题,应理性地放开民营资本。一方面,监管层应针对民营银行特点,设定具体准入标准、经营内容限制,实施差异化监管等,确保民营银行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如有序地推进银行破产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等,为民营银行发展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有序地将民间资本导入金融体系,促进金融结构调整、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点评专家: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宗良)
7.“8号文”出台银行理财业务面临转型
为规范理财产品,增加理财产品的透明度,2013年3月25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对理财资金的投向、风险拨备提出明确要求,对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原则和标准。
“8号文”重点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资金池业务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对理财产品进行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同时首次明确限制了银行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比率。
在“8号文”的规范下,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出现缩减。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银行理财资金余额9.08万亿元,其中非标债资产余额2.78万亿元,比“8号文”出台前下降7%。
专家点评:
近几年,我国银行理财市场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3年年底理财产品余额已达10万亿元左右。2013年3月,银监会发布了“8号文”,重点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资金池业务进行了规范,明确限制了银行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比率,将其严格控制在理财产品余额的35%之内。总体看,“8号文”的出台,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防止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积聚,并对理财业务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理财业务转型。短期看,“8号文”的出台也给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由于不具有法人地位,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市场不能独立开户进行非标资产投资,部分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进行投资,风险仍留存在银行端,并且由于采取了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发行,使银行面临刚性兑付的风险,导致人们对理财产品风险的质疑。但从市场情况看,目前数万个银行理财产品都是到期兑付,没有出现违约。2013年银行理财资管计划试点的开展,是一项重要创新,将促进银行理财向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让银行理财业务更加阳光化和规范化,有利于规避刚性兑付的风险。与传统银行理财产品相比,新型产品的交易形式为开放式,收益则以产品净值的形式定期公布,类似于开放式基金。
理财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创新,丰富了市场的投资产品和渠道,满足了投资者理财观念日益增强的需要,成为其投资首选。伴随着流动性持续偏紧,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将面临更多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业存单的发行等,将导致银行理财市场竞争加剧。
展望未来,理财产品回归资产管理是重要趋势。一是扩大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提高理财产品透明度,降低金融机构的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风险,减少对信托机构“多元化牌照通道”的依赖;二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最终目标,扎实依法开展理财业务,不触及风险底线;三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让资金切实
流向实体经济,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促使理财回归财富管理的本质,银行业理财业务经营也才会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
2014年银行理财市场仍充满希望,仍是推动银行业务转型与利润增长的重点之一,发行量和规模可望继续快速增长。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需要从投资标的及产品收益设计等方面进行创新,未来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及投资于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品等创新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主力。
(点评专家: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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