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五篇)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五篇)
(篇一)
各学院、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
作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强化安
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制定狠抓
落实的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现就做好学
期末及寒假期间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安全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放假前,结合实验室日常自查和12月底学校督查情况,各部门、学院要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实
验室安全责任人,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落实防火、防盗等
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学期末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校实验
室安全督察对全校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督查,对存在安全隐
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安全管理,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1、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假期中仍在实验室做实验
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2、重点针对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
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
3、加强对压力容器、油气管道、爆炸实验装置等特种设备的日
常检查和定期检验,建立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有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杜绝中毒和爆炸事故发生。
4、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加强对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这类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
10-15分钟检查一次),或有实时监控设施。
5、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
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6、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结合所在实验室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在实验密集区域的醒目位置并定期组
织应急演练;实验室单个危险设施设备视防范要求须设立防范特别
提示或警示标志等。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对于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五、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1、学院、相关单位自查。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国资处主页-"常用下载"-"实
验室管理科")内容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明确隐患整
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并填报《实
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下载同上),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
发事故。
自查时间: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8日
2、学校督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及校实验室安全督察,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督查。
督查时间:*年1月9日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1月8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及在寒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的具体房间号、负责人、使用时间、班人员等相关信息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
室管理科。
3、落实整改
各部门、单位针对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2月28日前。
(篇二)
各位老师、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
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后我院实验室安全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工作
1.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学院领导将带领实验室安全领导
小组成员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实验室予以配合,共同做
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腐、防泄漏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2.各实验室须组织自查,重点对本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水电、设备等集中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3.对实验室自查或学院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并报请相关
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018假期
1.实验人员离校前应完成的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各学生应将自己做好所使用的和负责的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
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
范标签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学生请填写寒假前最后离
开人员检查表(附件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复查实验室安全情况
后在检查表上签字。
2.寒假实验人员报备。所有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获得导师同意,并向学院提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假期实验
申请备案表》,一式两份,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6点之前交至
张馨月老师处存档备案。
3.过夜实验报备。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进行通宵实验。对于确因项目需要必须开展过夜实验的实验室,须提前半天以上向学院办公室
值班老师提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夜间(通宵)实验申请备案表》,写明实验内容、实验涉及设备、试剂,以及实验内容风险评估,实验期间实验室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同时,学院值班老师须通
知物业管理人员当天严密关注该实验室的情况,如有意外及时处置。物业管理人员夜间清场时所有未报备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离开实验室。
4.做实验时不得擅自脱岗,必须走开时应委托他人帮忙照看。
6.不幸发生实验室安全意外时,保持镇定,若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联系房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值班老师(13号楼109或108房间)。
温馨提示:
火警电话:119保卫处报警中心: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
医疗急救:120校医院急诊室:
大学城校区医疗保健中心:
物业日常维修电话:
(篇三)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各实
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须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各单位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贴封条,原则要求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放假期间不得使用。
3.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必须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学院主管院长同意,由相关教师监控、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并于1月9
日前由学院统一上报“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至实验室
管理处(主楼804室)备案。
4.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药品、电器设备、压
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
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5.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
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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