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计算机互联网是公司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开展自办网站、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业务的基础。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确保使用网络和网络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互联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互联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和配合公司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互联网在公司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资源进行管理,市场部进行业务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审查相关的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5、互联网用户由市场部统一规划接入、前端部门进行市场推广,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互联网,增加用户必须经市场部批准,由网络中心办理具体接入事宜。
6、互联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7、网络中心设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8、网络中心负责对网络设备进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用网络设备或切断电源,否则后果自负。
9、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
、暴力、凶案、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培训制度
对于不同的角,应使他们掌握不同层次的互联网教育应用技能。
1、管理者——具有应用互联网进行管理的意识,熟悉掌握浏览器的使用、Email收发等技能。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就业2、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应掌握计算机网络入门知识,以及一般教学软件的使用知识,如:Windows、Word2000(wps2000)、PowerPoint、Excel、网络与Internet、网络资源查与检索、计算机与PPT制作等。
3、公司的中青年骨干员工——具有熟练制作PPT的能力。
4、互联网专职人员——能组织实施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有较高水平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能维护互联网的正常运转。
5、互联网的法律和法规培训应该长期僵持,应进行多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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