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巧用档案袋塞红包 法官公正严明转退回
4月21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么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长伍良把桌上装有一千元的档案袋交到了律师黄辛兴的手里,“请法官放心,我回去一定按照法院的要求好好教育她”。这是律师黄辛兴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巧用档案袋送法官的“红包”。
原来,由于原告陆小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不愿出庭。然后写封书面意见装在档案袋里让黄辛兴交给法庭,因档案袋已经封好,黄辛兴从没打开档案袋,就把档案袋交给了值班法警转交陈珍妮法官,当天,陈珍妮在整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时,发现了档案袋里夹着一千元人民币,陈珍妮心想“这可不是小事”立即联系当事人,得知当事人已回老家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陈珍妮将情况汇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部门领导获悉后要求陈珍妮把此事妥善的处理好。随后,通知代理人黄辛兴到纪检部门领取材料。
纪检监察组长伍良退回这一千元给黄辛兴时,非常严肃的告知其当事人行为是非常不妥的,给法官送现金,这种行为属于贿赂行为,虽然金额不大,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要为民司法,维护法律的公正,绝不允许有行贿、受贿行为发生,我们办理的每一件案子都要让人民众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正义。希望你的当事人能经过你的帮助教育下,避免今后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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