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乒乓球竞赛章程
一、竞赛宗旨:
为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更好的丰富校园生活。弘扬校园文化传承“团结合作,勇于创新,拼搏进取”的国球精神,促进我院乒乓球运动更好的发展、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朝气蓬勃的校园运动氛围,打造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借着乒乓球比赛的强劲东风,办一个大学生所向往的比赛,共同提高乒乓球技术,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竞赛项目   
团体赛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时间:
2、比赛地点:
3、参赛办法:
①报名及抽签时间:
②参赛单位:本学院所有系级参赛代表队(        )。注:此顺序不分先后,院队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③参赛资格:凡我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④参赛人数: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名;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每系可出两个代表队)注:乒乓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可兼任裁判员;领队、教练员不可兼任运动员,如有发现将取消该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4、上交报名表时间:  之前必须交至4号楼350房间(如不按时上交报名表的代表队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注:各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系里公章(若没有盖章的报名表一律按作废对待),联系人:    :  。
四、竞赛办法:
乒乓球混合双打规则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颁布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竞赛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团体赛采用分组单循环,取各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团体赛(加附加赛),决出1—8名。
3、比赛方式: 5局3胜制。
4、计分办法:团体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包括比赛因为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弃权得0分。
5、团体比赛顺序:①、男子单打;②、女子单打;③、混合双打;④、男子单打;⑤、女子单打。
注:每个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只允许出场一次,如发现重复出场则当场比赛按告负对待。
6、奖励办法:奖励团体前八名。
五、具体要求:
1、各队员应在预定比赛开始时间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无故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
2、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的裁决,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范围内所做出的裁决。各领队、教练要管理好本队的队员及随队人员,不得妨碍、影响裁判人员工作。若出现妨碍、影响裁判员工作或谩骂、殴打裁判员者,即刻取消该队比赛资格,以后比赛均不允许参赛;
3、所排比赛不得更改。如遇雨天,则比赛时间顺延或以临时通知为准;
4、运动员比赛必须穿运动鞋,要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精神,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为端正赛风,组委会在报名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出现冒名顶替,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六、参赛队员资格审查: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一卡通经裁判员审查后方可进行比赛。
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
竞赛守则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体育事业,热心体育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徇私情。
五、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二、刻苦训练、钻研技术、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四、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五、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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