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林、吉林省磊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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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贵林,*,197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
被告:吉林省磊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华侨城A17栋104门市。
法定代表人:万金全,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自程,吉林司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贵林与被告吉林省磊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程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贵林,被告磊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自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贵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磊程公司支付王贵林车辆货物损失9万元及违约金93846.40元。事实及理由:2017年11月26日,王贵林在货车帮物流平台查到德惠运往银川纸箱包装的白酒,在德惠长惠酿酒厂装车时签订了运输合同,当时王贵林多次问长惠酿酒厂人,包装箱内是否有危险或者易燃易爆的物品,装车后,王贵林雇佣的司机(王见昕)驾驶车辆×××车-×××,行驶到公主岭市范家屯高铁限高处相撞后,车上货物发生火灾,事后长惠酿酒厂以送回货物为由,强行将营运车辆××××××扣押38天,期间王贵林多次索要未果,由于该车辆是贷款车辆,贷款公司出律师让磊程公司出面走法律程序要车。结果磊程公司人到了德惠长惠酿酒厂,在没有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明知车辆被非法扣押的情况下,在王贵林刚出车祸头脑不清的情况下,在明知白酒中藏有打火机的情况下,在没有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违背公司指示违背挂靠协议书,为长惠酿酒厂提供非法担保,造成违背挂靠协议书的违约赔偿责任。2022年5月31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王贵林赔偿货物损失9万元,挂靠协议违约金93846.40元。请求保护王贵林的合法权益。
磊程公司辩称,王贵林诉讼内容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应驳回王贵林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
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3月31日,王贵林与磊程公司签订挂靠协议书,双方约定:由王贵林全额出资购买车辆,车辆登记在磊程公司名下,王贵林为该车辆实际所有人,并享有对该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挂靠期限为2017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王贵林雇佣的司机或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侵权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王贵林承担责任;王贵林挂靠车辆承运途中发生货物毁损、丢失、盗抢及遭受自然灾害等,责任由王贵林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经平等、友好、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均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等内容。该协议书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
2017年11月26日,王贵林与德惠市长惠酿酒厂(以下简称长惠酿酒厂)签订《守信物流运输协议书》,约定由王贵林×××-×××运送长惠酿酒厂白酒2740件到银川平罗卸货。王贵林与其雇佣的司机王见昕驾驶×××-×××运输货物中,行驶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高铁限高处与限高相撞,货物起火发生火灾。2017年11月28日,公主岭消防大队岭东路中队出具火灾证明,确认起火物质为货车装载的白酒。2017年12月4日,公主岭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见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贵林按照长惠酿酒厂的要求,将剩余白酒运回长惠酿酒厂后,长惠酿酒厂将×××-×××车辆扣留。
2018年1月3日,长惠酿酒厂、磊程公司及王贵林签订协议书,约定经保堪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现场勘查确认长惠酿酒厂损失为390174元;王贵林赔偿长惠酿酒厂6万元后,长惠酿酒厂的损失磊程公司及王贵林不再承担;王贵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给付长惠酿酒厂2万元,逾期不付2万元,磊程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贵林自2018年1月1日起,每月20日前给付长惠酿酒厂赔偿款3500元,至2018年11月20日前全部结清;如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3万元。该协议签订后,王贵林赔付长惠酿酒厂1万元后,王贵林将×××-×××车取走。此后,王贵林与磊程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致长惠酿酒厂提起诉讼,要求王贵林及磊程公司给付赔偿款5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2022年5月31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王贵林给付长惠酿酒厂赔偿款5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
王贵林就长惠酿酒厂扣留×××-×××期间的停运损失提起诉讼,要求长惠酿酒厂赔偿115425.15元。2022年6月27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长惠酿酒厂赔偿王贵林停运损失11920.98元。
本院认为,王贵林在挂靠磊程公司进行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运输货物毁损,应按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履行赔偿
义务。王贵林车辆被扣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亦经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决获得赔偿。王贵林与磊程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约定:由王贵林全额出资购买车辆,车辆登记在磊程公司名下,王贵林为该车辆实际所有人,并享有对该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王贵林雇佣的司机或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侵权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王贵林承担责任;王贵林挂靠车辆承运途中发生货物毁损、丢失、盗抢及遭受自然灾害等,责任由王贵林承担。现王贵林以磊程公司违背挂靠协议,为长惠酿酒厂提供非法担保,要求磊程公司赔偿损失,并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根据上述挂靠协议约定,王贵林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无法保护。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王贵林的诉讼请求。
全国物流停运时间表2022案件受理费3980元,减半收取1990元,由王贵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李景泉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法官助理 孙 瑶
书 记 员 所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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