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
∙女网世界排名【公布日期】2013.07.12
∙【字 号】宁党发[2013]42号
∙【施行日期】2013.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宁党发〔2013〕42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大型企业: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切实做好2013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格子衫搭配 一、落实安置政策
(一)完成安置计划。自治区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是根据国家分配给我区的安置任务下达的指令性计划。2013年国家下达我区军转干部安置任务224名,其中计划分配169名(师级1名、团级45名、营级99名、连级8名、专业技术16名),自主择业55名。各地级市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军转干部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克服困难,落实好安置计划。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带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政法和执文化遗产有哪些
法监管部门要优先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充实政法执法干部队伍;国有企业要认真履行接收安置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接收军转干部;中央驻宁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完成安置任务。
(二)突出安置重点。继续把师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采取使用空出领导职位,带编、占编安置,增加非领导职数等措施,切实安排好师团职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和团级领导职务及其他团级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可在领导职数空额内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也可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对任职未满最低年限的师团级干部,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安置团级干部所需的非领导职数。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下达的非领导职数予以保留,单位继续使用。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团职干部,接收单位也要安排相应职务。
ie打开慢 照顾安排好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在安置去向上应给予照顾,原则上安置到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符合安排领导职务条件的,应安排领导职务,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也可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三)落实职级待遇。要根据军转干部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好工作和职务。一是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同级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一般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非领导职数。二是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要根据本人军队职务等级直接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安排管理岗位的不受接收单位竞聘上岗等规定限制;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不受接收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订立聘用合同的,合同期满可续订长期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障应按照接收单位与军转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执行,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军转干部报考公务员。允许安置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同等条件的军转干部参加所在部门行政岗位的竞争上岗。机关在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调军转干部。四是安置到国有企业的军转干部,要充分考虑职务、特点和专长,提供适合其工作和发展的岗位。根据本人意愿
签订无固定期限或中、长期劳动(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有关规定执行,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小米手机壁纸 (四)解决安置编制。中央下达增加的党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25%的行政编制,由自治区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安置师团职干部。增加编制不能满足师团职干部安置时,适当占用接收单位的行政空编,尽量占用政法专项空编和参公单位事业空编。各级编制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在使用好国家增加的行政编制基础上,使用行政空编安置军转干部不少于15%,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空编安置军转干部不少于2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安置军转干部不少于20%。行政、事业部门(单位)空编5名以上的,至少占编安置1名军转干部。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采取有编占编、没编调编或增编的办法,确保编制到位。各接收单位要严格按照编制分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对暂时没有空编的部门和单位,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安置,接收单位必须先接收,组织、人社部门予以办理登记手续,财政、人社部门先核发工资,待接收单位有空编后由编制部门办理列编手续。
(五)安置好随调配偶。对跨省区随调的军转干部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
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安置到公务员岗位;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安排到事业单位和效益好的企业;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单位的随调配偶,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愿意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解决好随调家属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安置到机关和事业单位随调家属所需编制,由接收单位自行调剂解决。
二、改进安置办法
(一)坚持考核考试安置。继续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实行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安置。自治区军转部门按照考核办法认真进行功绩制考核和教育培训考试,接收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试办法深化阳光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工作的通知》(宁军转小组〔2012〕1号)规定的考核考试内容、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考核考试工作,根据军转干部考核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接收对象和使用编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
(二)坚持双向选择安置。各地要采取召开接收单位和军转干部参加的双向选择会议和会后接洽沟通的选择方式,公开进行双向选择。继续坚持银川地区同步选择同步安置办法。
在双向选择前,接收单位要根据安置计划和政策要求,明确安置军转干部的具体岗位及编制属性,报军转安置部门确认后,供军转干部选择。接收单位依据选择本单位军转干部的考核考试总成绩排序选择接收对象。军转干部根据安置计划和公开的安置岗位选择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不得拒绝军转干部的选择,更不能擅自设置不合理条件,人为抬高接收安置门槛,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确保双向选择公平合规。
美白祛斑产品哪个好 (三)坚持保底分配安置。指令性分配是落实安置计划的重要保证。在安置期限内,对未落实安置单位的军转干部和未完成安置计划的接收单位,军转部门可参照军转干部考核考试成绩名次排序,公开进行指令性保底分配。接收单位必须无条件接收,军转干部必须服从指令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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