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实施方案
3月15日,市委召开了领导干部会议,对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提出了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单位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干部大会,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心工作。为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政府审批、监管、服务、监督创新工作落实,为产业襄阳、都市襄阳、文化襄阳和绿襄阳建设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施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监督四个领域的创新,充分整合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实现政府服务社会的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打造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城市。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行政审批创新。立足于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优、办的最快、服务最好”的目标,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1、认真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在政府公布我市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100项、管理服务事项155项后。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并组织进驻我单位办理。
2、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增量工作。采取无偿代办、前置许可改后置许可、简化经营地址证明材料、简化验资手续、微型企业实收资本实施零登记等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迅速使我市成为投资洼地,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确保我市经济主体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一个巨大的飞跃。
3、抓好工业、文化旅游、物流、房地产、商贸服务业审批流程优化和落实。
一是文物考古勘探和审批前移。在取得用地规划红线或土地交易中心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后,组织进场进行文物考古勘探,凡不需抢救性发掘的,在摘牌前完成文物考古审批工作。
二是简化安监审批手续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查手续。国家安全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查与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联办,一般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简化办理。
三是整合建委各项手续,城建委的项目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合同备案、档案报送、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散装水泥使用、劳务分包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全部合并为施工许可证一项办理。
四是简化工业项目招投标手续。非国有投资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要求组织公开招投标,由投资主体自行组织,需要招投标手续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办理。
五是实施联合审图和竣工联合验收。城建委、消防支队、气象局、民防办、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进驻我单位开展联合审图工作。工业、物流和文化旅游项目的竣工验收统一由我单位牵头组织,房地产项目的联合验收统一由城建委牵头组织。
个人营业执照办理网上办理(二)市场监管创新。规范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杜绝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实施实时告知、督办、评价和公开,确保市场开放有序。
1、协助实施行政执法审批备案和教育帮助制。建设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推行执法部门进企业检查联合实施、计划网上备案、网上公示制度。对工业、物流企业的检查,除联审联
办平台通知事项外,食品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政法机关和税务机关上级安排的突击性检查等应急公务或突发性事件,可先检查后备案,其他涉企检查必须先经市法制办批准。执法人员进企业检查时,必须持证上岗,对一般违规者,要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惩处的“三步式”处理方式,每步都要经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未经前两步签字的,不得。逾期不改或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严格按照本单位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标准进行。检查后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实行信誉等级和黑名单管理,并根据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差别化的检查办法,逐步建立企业诚信管理机制。除执行紧急公务、处理突发事件和公安、环保、安监执法外,所有检查计划、检查对象、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实施网上公开。
2、改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服务方式。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由工商局和质监局负责短信、语音或书面告知提醒。工商营业执照每五年、组织机构代码每四年按规定审验一次,其他年度简化办理。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年审工作,由工商局和质监局提供,园区外的实行网上办理。
3、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协助优化办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平台,
打破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形成市场竞争。开展规范行业协会专项清理工作,理顺政府、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坚持人员、财务、名称、业务、办公场地五脱钩,切实解决“明脱暗不脱”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4、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发布招标信息、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抽取评标专家、网上开评标、网上中标公示的全过程网上招投标功能,节约招投标成本和时间,建立遏制“围标”、“串标”的技术屏障。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交通、土地整理、农田改造、装饰装潢等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以及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器械和试剂采购、采矿权、探矿权、特许经营权的出让等交易行为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统一实行全过程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的分离,真正做到“管办分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公平、严谨、规范。
(三)公共服务创新。建立市、区两级公共服务网络,设立公共服务受理平台,开通12345政府,整合市直各部门的电话,开发公共服务网络系统,整合市长信箱、
政风行风信箱、各市直部门咨询和投诉信箱,通过政府和网络及时接收个人、企业的咨询和诉求,形成一条个人、企业与政府沟通的通畅渠道。设立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调度平台,市级调度平台设在市我单位,负责对个人、企业的诉求进行分办、督办和结果反馈。实行个人、企业咨询类问题及时答复,诉求类事项限时解决,实现对个人、企业公共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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