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房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租房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待政策。已享受应届高校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一般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高校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一般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高校生租房补贴范畴。
二、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拓展:
一、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二、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待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
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连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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