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信息传递处理
第一章总因此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息资源的治理,典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特制定本 。
第二条本 适用于山东凤凰城开发有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工作场所的各种质量信息。
第三条质量信息的获得、传递和使用坚持合法、有用、典型、正常的原因此。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信息及经营开发过程中综合质量信息的汇总、整理、传递和存档。
第五条质量工作小组负责质量治理体系运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存档。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处理。
第三章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第七条质量信息包括:
1、有关房地产开发的 、 ,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
2、市场调研报告、客户调查分析报告;
3、企业经营中各部门间需沟通、协调的工作信息;
4、销售、设计、施工月报表及工程质量统计结果;
5、承包商、供货商的相关信息;
6、公司办公会、公司例会纪要;
7、顾客投诉;
古人传递信息的方式8、职员调查分析报告;
9、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结果和质量治理体系内/外审报告及治理评审报告等。
第八条信息传递方式能够是:
a、会议、纪要、通报、报告等书面形式;
b、工作联系单;
c、声像、网上公文、等;
d、调查表、建议书;
e、质量记录等。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将责任范围内的质量信息及时收集,并确保其完整、正确、可靠。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对收集到的质量信息使用统计技术进行整理、分析、尽量转换为定性的结论性意见。部门能够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需其他部门解决或由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要进行传递。
1、办公室负责将 、规章、上级来文、公司会议纪要、决议、综合质量信息的领导批示传递到相关部门;
2、营销治理部负责将市场调研信息,行业开发动态、营销编辑、顾客投诉、客户调查及与顾客沟通的信息传递到设计部、工程治理部及主管领导;
3、设计部负责将名目 设计、工程技术侍候中发生的信息传递到工程治理部、营销治理部及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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