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2.05.30
∙【分 类】问答
正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财政部有
清洁能源有哪些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作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其中一项,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方案。《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指导各级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工作;有利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准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形成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力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问:《意见》的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立足当前发展阶段,以支持实现碳达峰工作为侧重点,提出综合运用财政资
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具体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阐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明确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低碳转型、绿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低碳市场体系等六大方面。三是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五方面。四是保障措施。具体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四个方面。
3.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四方面的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财政支持政策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抓住“十四五”碳达峰工作的关键期、窗口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合理规划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各地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分类施策,制定和实施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财政
支持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三是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中央财政对推进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对推进相关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交流,内外畅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强化多边、双边国际财经对话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国际资源,推广国内外先进绿低碳技术和经验,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争取国际资源支持。
4.问:如何保障《意见》发挥实效?
答:财政部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落实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各级财政工作全局,完善学习培训内容,促进形成绿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作,并抓好上级政策落实。三是加
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持续跟踪问效。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
5.问: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财政部已经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绿低碳发展相关资金约3500亿元。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一方面,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和绿发展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予以免征,引导绿低碳出行;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
开发等。另一方面,优化关税结构,降低柴油发动机过滤装置等部分环境产品关税,对资源型产品和钢铁初级产品等实施零关税或低关税等,引导推动绿低碳发展。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国家绿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长江经济带绿发展,以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转型。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政府绿采购政策。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环保产品,只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即可享受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支持。压实采购人的绿采购责任,在建筑、快递包装、商品包装等领域推广应用绿采购需求标准,落实绿采购政策目标。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资金机制治理与合作。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资金议题谈判,捍卫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自愿出资原则和用款权益,营造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外部环境。加强对全球环境基金、绿气候基金战略引领,积极利用国际多双边机构资金,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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