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5.16
【文 号】环办函[2008]216号
【施行日期】2008.05.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5分钟前兰州地震了正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
  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办函〔2008〕216号)
  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你们四省市拟定的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按照《方案》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期间和灾后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重点关注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
  二、加强水、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派专人值守,充分发挥自动监测设备的预警作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及时了解污染源泄漏和排放情况,加强特殊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尤其要注意做好影响人民众生活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切实保障人民
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四、应急监测数据按如下要求及时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
  每天14:00前将灾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和地表水水质状况报送到总站水室。
  联系人:总站水室
  曹勤(010)84943093 136****2529
  宫正宇(010)84933891 136****3223
  传真:(010)84949055
  2、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已经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城市(包括县城),空气质量日报数据于每日14:00前报送总站。
内容包括污染物浓度、全市API指数、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
  联系人:总站大气室
  李钢、李健军:(010)84643879
  王瑞斌:(010)84943123 139****0485
  传真:(010)84650863
  :************
  3、污染源监测数据
  环境突发污染事故或企业环境污染事件须按我部《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环办函〔2008〕189号)及时开展监测,并立即上报数据。数据内容包括:污染单位名称、监测项目、污染物浓度、执行标准限值、流量,并注明报告人及。
  联系人:总站污染源室
  唐桂刚、赵淑莉、朱媛媛(010)84943137
  传真:(010)84943136
  :************
  附件:1.四川省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2.重庆市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3.陕西省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4.甘肃省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四川省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一、应急监测领导机构
  成立应急监测领导小组。
  组 长:廖激
  副组长:叶宏、陈达平、邓新华、赵昂
  成 员:康宁、陈权、杨坪、史箴、罗彬、杨朋、方自力
  值班电话:137****6832、138****5734、159****2033、
  二、应急监测组织
  应急监测组织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施,从达州、泸州、自贡、宜宾、遂宁、内江、乐山、眉山和南充市环境监测站各抽调应急监测车一辆、保障车一辆,工作人员三名,司机两名,配带必备的仪器设备,到省站集中,与省站监测人员统一组织成立10 个应急监测小组,结合属地监测机构,形成本次灾后应急监测组织。赴德阳市、什邡市、绵竹市、青川县、广元市、北川县、江油市、安县、彭州市和都江堰市十个重灾区现场实施应急监测工作(具体见表1),待有监测条件的情况下,对汶川及其他重灾区现场实施应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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