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经推荐或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6)进行政治审查;
(7)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委会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入党志愿书》;
(10)将预审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把握条件、途径、内容和注意要点这些关键词。
(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党。
1.必须是年满18岁;
2.必须是中国公民(即中国国籍);
3.必须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4.必须愿意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5.必须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二)途径:就是如何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工作中可参照以下7种情景:
1.有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3.流动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申请。
4.离退休人员应向负责管理的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5.借调人员,半年以下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向原所在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6.失业、待业或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参加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可向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
7.出国(境)留学、工作人员中,在两年以下的,一般不发展党员工作;在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留学人员党组织或驻外中资机构、劳务公司党组织提出申请,如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向国内有关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内容:入党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概括起来包括动机、情况和决心三大部分。
1.动机,就是体现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情况,就是体现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包括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决心,就是入党的态度、决心,主要写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四)注意要点:
1.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不能动员党外众写入党申请书;
3.申请人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填报志愿步骤
步骤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这个步骤要做三件事:一是审看;二是谈话;三是引导。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做到5个校对,一是年龄、国籍是否符合条件;二是动机是否端正;三是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四是成长经历是否清楚;五是对待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
(二)派人谈话。接到申请书之后,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教育引导。党组织要引导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
注意要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第一阶段的全程纪实要记录4项内容:
1.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2.支部谈话时间;
3.谈话人签名盖章;
4.支部组织委员签名。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有5个步骤:一是推优;二是研究;三是上报;四是培养;五是考察。
步骤一:推优
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一)采取党员推荐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范围。已递交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列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
2.采取方式。可采取会议、个别谈话、党员联名等方式。党支部要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接受党员众监督。
3.结果运用。要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要看推荐情况,也看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4.严明纪律。要防止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二)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党组织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的工作。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二要严格推优程序。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人选,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三要加强配合协作。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步骤二:研究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主要程序:
1.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注意要点:
1.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2.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
3.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步骤三:备案
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支部要将基本情况、推优情况、研究确定的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2.上级党委审查时,主要看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3.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步骤四:培养
由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一)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二)注意要点:
1.预备党员不能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违法、参加非法组织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步骤五:考察
对经过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一)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安排听党课及党内组织的其他活动;
3.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5.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等。
(二)党支部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定期考察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要结合“七一”活动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和众评议其表现。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规模、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三)注意要点:
1.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
2.党支部每次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即两位培养联系人综合意见、党支部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要写一份书面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汇报,思想汇报时间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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