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通用11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篇1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XX年6月11日—16日,我有幸参加了由公司企管内控处组织的“合同管理员上岗取证的培训班“,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牵涉材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服务合同、其他合同五大项合同,这次研讨班的学习,让我从合同审查及合同的履行控第一文库网制方面并结合相应事例深入浅出系统地学习了一遍,令我深刻理解到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中
所处的重要位置,做好合同管理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结合培训的内容,我认为在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审查方面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签约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其次了解分公司及企业内设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或合作)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合同文件签署(包括授权委托)是否有效;保障合同及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可通过裁判获得强制实现力),防范因存在法律障碍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承担责任。
二、合同签订方面
1、争取合同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1)交易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质量、数量、价格等)我方取得的,能否能满足需要。我方应履行的,是否存在困难与障碍。交易内容实现的具体流程,应条理清晰、期限明确,并能彼此控制。
2)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如付款条件、质量标准等条款)是否明确、可控。
3)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
4)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
5)作为乙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各个重要阶段,可能发生的对方违约、意外事件,是否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分配和约定解除权。
6)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一般条款(如生效条件);
7)使用标准文件订立合同的`,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履行控制能力。
三、合同履行控制方面
1、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主体的一致性——订立合同的主体应当与履行合同、承担责任的主体保持一致。一方代为履行,代为接受履行的,应办理并保留相关手续。
2、 对方的履行 —— 及时检验;
3、 我方的履行 —— 保留证据;要求对方及时确认;
4、 根据履行需要 —— 及时的通知、告知、协助;
5、 合同如有变更 —— 应及时办理确认;
6、 对方发生违约时—— 及时主张权利、催告履行;行使抗辩权;
7、 遇有特别事件或重要事实—— 协商解决之同时,保存证据;
8、 必要时解除合同;
四、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五、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1、 风险意识:认识到合同事务中存在风险,保持警惕,不可疏忽。
2、 法律意识:依据法律处理合同事务,保护自身合同权益;而不仅仅是依靠工作习惯、人情、常理等。
3、 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的签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事务,保障合同权益。
4、 证据意识:在处理合同事务的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应证据,防止发生争议时,有关重要事实无法证明。
5、 时效意识:及时、尽快的行使合同权利;防止时效超过,以致发生失权后果。
这次培训虽然期限有限,但是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合同的风险防范,提高法律意识,降低风险。
合同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和与系统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交流,让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工会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培训交流,也让我对新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有关资料和目前企业现状,谈几点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
纵观《劳动合同法》不难发现,尽管其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兼顾了企业与劳动者的
利益,但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于,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也就是“保护弱者”意识。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就对工会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尊重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和懂法;其次,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渐的、有步骤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要有利于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当前,我认为,尤其要坐到以下两点:
1、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2、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
二、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且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学习中注意到,新《劳动合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
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个别企业,由于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存在人员流动大、合同种类多的特点,相应的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短,变更频繁,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多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难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行业特点,做到为企业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鉴于此,我认为这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
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是对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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