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分类方案
集团公司员工分类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吸引、选拔、用活、保护优秀人才,构建新型员工分类管理模式,培育公司发展核心竞争力,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别人员实行不同激励约束机制,将员工分为四类:核心层、关键层、骨干层、普通层。
第二条  各层级人员所占比例
核心层人员约占集团总人数2-5%,关键层人员约占15-20%,骨干层人员约占45-50%,普通层员工约占20-25%。
第二章 各层级人员的基本特征
第三条  核心层员工
(一)对实现集团的战略目标起主要作用;
(二)对集团的目标和效益影响很大;
(三)在集团企业政策制定、控制、程序运行中起主导作用;
(四)知识面宽,经验丰富;
(五)工作具有不确定性;
(六)培养周期较长。
第四条  关键层员工
(一)对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起重要作用;
(二)对企业的目标和效益影响较大;
(三)在企业政策控制、程序运行中起关键作用;
(四)要求知识面宽,经验丰富;
(五)在公司战略、原则指导下开展工作;
(六)培养周期较长;
(七)虽然不是重要职位,但是专业特殊,比较难以到替代者。
第五条 骨干层员工
(一)对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起支持作用;
(二)对企业的目标和效益影响较大;
(三)企业政策控制、程序运行中起支持作用;
(四)要求有较好专业知识,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工作;
(六)培养周期较短;
(七)相对易于替代。
第六条  普通层员工
(一)对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起辅助作用;
(二)在企业政策控制、程序运行中起关键作用;
(三)要求具有一定的知识面和工作经验;
(四)培养周期较短;
(五)易于到替代者。
第三章 进入核心层和关键层、骨干层员工标准
第七条 员工进入以下四层,必须具备以下相应标准:
岗位价值在13-22职级为核心层;
岗位价值在9-12职级为关键层;
岗位价值在5-8职级为骨干层;
岗位价值在1-4职级为普通层。
第四章  各层级人员的确定程序
第八条 成立核心、关键、骨干层员工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中高管以上人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员工代表、外部专家或顾问组成。
企业培训协议
评审委员会设主席1人,常设办事机构为人力资源中心。
第九条  核心、关键、骨干层员工的确认,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经评审委员会授权的工作组根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和业绩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认知能力的结果提出初步确定方案。
第二步:初步确定方案在各部门公布,各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始方案及各部门调整意见决定最终方案。
第四章  各层级人员的动态管理
第十条  各层级员工实行动态管理,名单每两年变更一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职位价值评价和综合能力、认识能力评价,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各层次员工可相互转换。
第五章  各层次人员的激励机制
各层级员工分别采用“稳定核心层、关键层、骨干层”和“激活普通层”的管理方法,不同层级人员采取不同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 核心层员工激励由股权、外出培训、薪酬晋级、住房公积金四部分组成;关键层员工激励由股权、外出培训、薪酬晋级、住房公积金四部分组成;骨干层由内部培训、薪酬晋级、住房公积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层员工激励由薪酬晋级、内部培训两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 各层次的激励随员工层级的变化而变化。
第六章  各层次人员的约束机制
针对不同层级人员采取不同有效的约束措施。
第十四条 核心层员工约束有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障金(股票分红的20%)三部分组成;关键层员工约束有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障金(股票分红的20%)三部分组成;骨干层员
工约束有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两部分组成;普通层员工约束有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两部分组成。
第十五条 各层次的约束随员工层级的变化而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方案的支持方案《源集团任职资格标准及资质库》、《集团股权激励方案》、《集团员工培训实施方案》、《集团保障金管理方案》、《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五大经营实体参照此方案确定相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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