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
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三月起一批法案和新规将正式实施,来看看它们将对我们产生如何影响。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新增多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妨害安全驾驶
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确定。
02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施行
2021年2月4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新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共计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诉权保障,是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
0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老师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04首部流域法为长江“治病”非法采砂最高200万元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支付宝3月1日新规该法案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保护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比如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
05监管全面升级央行打出严监管“组合拳”
近来,相关部门针对支付监管接连发文,首提支付领域反垄断,出台新的支付业务规则、备付金管理办法等,打出一套严监管“组合拳”。其
中,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监管职责等内容。业内分析认为,此办法的颁布对我国支付行业发展乃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06红线划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需过三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规定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明确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07网络招聘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
明确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规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