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皮干部”清水钓肥鱼
“六皮干部”清水钓肥鱼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18期
    文/范富文
    清朝末年,民间曾流传这样一副对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上联写的是李鸿章,李乃安徽合肥人,曾任宰相;下联写的是翁同和,翁乃江苏常熟人,曾任司农(相当于现在农业部长)。此联一语双关,充分表露出当时老百姓对吸食民脂民膏的贪官的憎愤之情。
    而扬州瘦西湖去年也出了个贪官,叫徐宝林,原是瘦西湖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此公贪功十分了得,利用职权吞食了390多万元人民币。案发被查,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还送给他一副对联:“瘦西湖,湖瘦贪官不瘦;徐宝林,爱宝攫宝如林。”
    红了樱桃 绿了芭蕉
    徐宝林,1955年出生,扬州市江都区人,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渐渐有所作为,三十刚出头,他就洗了泥巴脚,穿上干部服。数年后,又当上了丁伙镇党委书记。
    到丁伙任职,徐宝林雄心勃勃,决心烧上“三把火”,让丁伙真正火起来。新官上任先调研,他发现当地居民有种植花木的传统,不由得眼前一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环境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树木花草的栽种,前景定将十分广阔。他形成思路:丁伙镇在发展工业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花木。
    当时,有人看不到这一点,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来,认为有那闲地还不如多种些庄稼!徐宝林对认准了的事是从不回头的,在做好这部分人思想工作的同时,他切实把花木种植提上了丁伙发展的议事日程,并且来了个“大手笔”,将丁伙镇原有的2000亩花木扩展到4万亩,成为江苏省最大的苗木生产基地,被誉为“花木名镇”。
    徐宝林烧的花木这把“火”,不仅火了丁伙镇,也火了自己。他被人称为“拓荒功臣”,接着便是提拔重用。2000年,他升任扬州市维扬区副区长,2001年又兼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功臣当了,官也升了,徐宝林开心了一阵子,后来碰到的两件事,却又让他闷闷不乐了。
    那是在他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不久,丁伙镇某花木公司经理丁伟(化名)摸上门来,说是多日未谋面,来看看老领导,并将其拖进一家大酒店。闲谈中,徐宝林得知丁伟这些年搞花木发了财,住上了别墅,开上了宝马,每年还有数百万的纯收入。丁伟一边敬酒,一边口吐莲花,说着让人悦耳的话:“徐主任您是我上辈子敲烂了80个木鱼才遇到的好人,我丁某人能有今天,还不是仰仗您,今后还指望您多
关照呢!”
    听着丁伟满是酒气的嘴里吐出的奉承话,徐宝林觉得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这个当年捞鱼摸虾的,夏天打赤膊,冬天穿护服,整天在丁伙镇的沟渠河汊里转悠,一年摸下来,也仅是挣个“活络钱”。是自己看不过,劝说其不要下河摸鱼了,上岸来搞花木栽培吧,并给其创造了种种便利条件。丁伟倒也听话,洗脚上岸了,想不到这么快就发了财。
    没过几天,江都某建筑安装公司老板王强(化名)又上门来揽业务。这王强是江都塘头镇人,瓦匠出身,走村串户,替人砌锅垒灶,修房造屋。后来他与几个瓦匠结伙,在镇上成立了建筑安装公司,当年徐宝林在塘头镇任党委副书记的时候,就与其打过交道,经他提携关照,王强的业务越做越大,如今公司鸟换炮,他已成了千万富翁。
    一个捞鱼的,一个小瓦匠,过去自己从不拿正眼瞧的人,如今一个个都阔了起来,这让徐宝林唏嘘不已。想想自己当干部多年,以实干出名,尤其是在招商引资方面,简直是在拼命。被人称为“六皮干部”(硬着头皮,厚着脸皮,饿着肚皮,磨破嘴皮,熬红眼皮,跑破脚皮)的他,一年到头忙个不停,连个年夜饭也吃不安稳,一个月才那么几千元的死工资,与这些自己曾照顾过的老板一比,当真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自己什么好处都没捞到。”吃年夜饭朋友圈配文
    心态逐渐失衡的徐宝林道德水准开始急速下滑,很快就滑到“海拔”以下,他决定告别“六皮干部”,让自
己这张瘦巴巴的“人皮”穿上钞票缝制的华衣。
    此时,一次举报也加速了徐宝林的思想滑坡。2003年9月,有人举报他收受王强30万元贿赂。听到风声,徐宝林慌忙将钱退给王强,并要其守口如瓶。王强也很“够意思”,坚称自己没有给徐宝林送过钱。
    证据不足,徐宝林有惊无险,这一关是过了,但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的职务却被免了,只留下维扬区副区长的头衔。
    权力的削弱,官场的失意,使徐宝林心灰意冷。想想自己年近半百,再经历这场“劫难”,看来仕途已走到尽头,升迁无望了。不提拔,就用“贪腐来麻痹自己”,这是贪官们的惯用手法,徐宝林也不例外。他要趁还在职在位,手中有权,往口袋里多捞些实惠,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
    清水钓肥鱼
    徐宝林眼里的中国梦逐渐成了发财梦。
    2005年11月,徐宝林调任瘦西湖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安置房和工程建设。他的朋友圈子中有人认为,瘦西湖湖小水清,没有多少油水,是个“清水衙门”。但在徐宝林眼中,清水里有“鱼”,这鱼就是工程。
    瘦西湖是扬州市的一张名片,建设不会停,工程不会少,而自己正分管工程建设,这里头不知有多少“鱼”等着自己来捉呢,关键是要用好权。为此,他紧抓工程大权不放,手握工程标,给谁看钞票。
    2006年年初,瘦西湖要进行河道疏浚,投入可观。不少疏浚工程公司的老板闻讯都想来吃这块“肥肉”。泰兴市某疏浚工程公司的老总徐然(化名)捷足先登,揽到了这笔业务。有的老板感到愕然,姓徐的公司是个小公司,为啥能拿到这笔大业务?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在徐宝林眼里,公司不在大小,关键看你是否出手大方。徐然私下保证,若工程给他做,回扣不会少于两位数,这么大的一个诱饵,徐宝林能不点头么?
    这徐然倒也讲诚信,每次拿到工程款,都要给徐宝林送“好处费”,接头地点是扬州盐阜路上的迪欧咖啡厅。每当徐然打来电话说在“老地方”见面,徐宝林心头一阵狂喜——钱来了。二人倒也配合默契,一个从包里掏出用纸包好的钞票,一个立马伸手来接,动作一气呵成。交易完毕,立即走人,真可谓速战速决。
    这个“短剧”上演了七次,徐宝林共从徐然那里获得了98万元的回扣。当然,这些回扣也不完全出自瘦西湖的疏浚工程,由徐宝林分管的宋夹城疏浚以及扬州涵闸管理处的土方工程,因徐宝林点头,均给徐然的公司做了。
    不过,在收受别人钱物的同时,徐宝林始终没忘记王强和丁伟。尽管这二人逢年过节也曾登门意思意
思,但这“毛毛雨”徐宝林总觉得不过瘾。常愤愤不平地想,没有我徐某人,你一个捞鱼的,一个小瓦匠能有今天?不在你们身上放点血,谁去!他磨刀霍霍,时不时地向这两个人下刀子。
    2003年年初,在徐宝林的关照下,丁伟接下了江阳工业园一期的绿化工程项目,做了近千万元的业务,徐宝林眼巴巴地等着“好处”来,可这丁伟不知脑袋里哪根神经“短了路”,工程做了近一年,工程款也拿了不少,可却没有半点表示。
    徐宝林等不及了,干脆赤膊上阵,打来电话:“老丁啊,好长时间不联系了,最近还好?我前不久在扬州市买了套房子,还差10万元,能不能借给我?”丁伟心里明镜似的,什么借,分明是要,这姓徐的真是太贪了!但转念一想,人家徐大主任可是个“财神爷”,得罪不得,往后有求于他的事还多着呢!于是便缓下口气说:“主任啊,咱俩谁跟谁,说什么借,缺钱用说一声就是了,我马上给您送来!”
    放下电话,他迅即到银行取出10万元,送到徐宝林的办公室。后来,在徐宝林的悉心关照下,丁伟又从其手中承接了世界动物之窗、万花园二期等绿化工程,业务额达4000多万元。
    这厢要了丁伟的,那厢又把眼睛瞄向王强。徐宝林想起了2003年退还王强30万元贿赂款一事,如今风头已过,得要回来。于是便借口、编谎言向王强要钱。当时,王强手头正紧,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东拼西凑了10万元送过来。徐宝林见状十分不满,馒头脸拉成了马脸,接过钱连句客气话也没说,转身就走。
    还有20万呢!2004年5月,他又编了个谎言,给王强打电话:“我被人了,说不给20万,就把我的腿打断,你得赶紧啊!”王强明知这是假话,但生意人怎能与有权人过不去?于是,又凑了18万元送了过去。
    人比黄花瘦
    徐宝林平时党性不离口,红包不离手,自以为得志,但却忘了“迟早要还”的道理。
    2011年年底,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对扬州市某绿化单位负责人冯文强(另案处理)进行职务犯罪初查。期间,掌握了丁伟对其行贿的线索。此后,通过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平台,检察官意外发现,丁伟的业务轨迹、业务量与徐宝林的职务变动、职权行使有着密切联系。自此,徐宝林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2012年3月,扬州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经辗转江西、武汉,将丁伟归案,打开了徐宝林受贿大案的缺口。2012年4月13日,扬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宝林进行立案侦查。
    归案后,刚开始徐宝林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片面地认为人生无常,皇帝还有上吊死的,自己的落马倒台,属于“倒霉”,没啥好说的。因此,他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任你如何讯问,就是不肯交代。
    办案人员并不急躁,用耐心的思想工作和确凿的证据击破其防线。他们更重视人性化办案,得知其患
有糖尿病和呼吸暂停综合症,特意叮嘱看守所,每餐都为其准备低糖饭菜,还定制一台直流供电呼吸机。
    人性化执法,有力的证据,终于使徐宝林由“倒霉”唤回“良知”。回想自己从一个普通农民成为处级干部,党在自己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可自己却利用职权受贿捞钱,中饱私囊,不仅毁了自己,更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想到此,徐宝林内心备受煎熬,带着忏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经查证,从2002年至2012年,徐宝林先后利用担任维扬区副区长兼江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和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王强、丁伟、徐然等人的贿赂达397.1万元,并被其用于购买房屋、放和单位集资。案发后,这些钱被检察机关全部追回。
    2012年6月26日,扬州市检察院对徐宝林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0月1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宝林受贿397.1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囚车载着徐宝林,驶向他该去的地方。车过瘦西湖,他转头望窗外,湖边树木葱葱,曾是他发动栽种;湖中水清如镜,曾是他组织疏浚,而如今他将面对的只有铁窗冷月。悲从中来的徐宝林不禁喃喃自语:“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